2017-11-13 10:29:46 银行招聘考试网 https://nx.huatu.com/jinrong/ 文章来源:宁夏华图
【导读】华图宁夏银行招聘考试网同步宁夏华图发布: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公司法,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宁夏银行考试微信号】 ,更多资讯请关注宁夏金融授课中心微信公众号(nxhtjr),宁夏银行招聘咨询电话:0951-6028571/6027571 18295188220,微信号:HT15202602573 本文地址:https://nx.huatu.com/2017/1113/1503593.html
添加企业微信领取资料哦
小编整理了一些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相关考点,帮助考生备考。
1.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3.公司担保的特殊规定:在议决表决时,被担保人不得参加表决。决议的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方为有效。
4.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较低限额为: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
5.公司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6.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转让。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自股东会议决议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议决议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