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9 10:18:14 银行招聘考试网 https://nx.huatu.com/jinrong/ 文章来源:宁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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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将于12月2、3日开始,宁夏华图整理了一些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相关考点,帮助考生备考。以下是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考点:
1.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个人,不得成为持有证券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股人:
(1)因故意犯罪被判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未逾3年。
(2)净资产低于实收资本50%,或者或有负债达到净资产的50%的。
(3)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3.国监机构应对下列申请进行审查,并在下列期限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书面绝定:
(1)对在境内设立证券公司或者在境外设立、收购或者参股证券经营机构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
(2)对变更注册资本、合并、分立或者要求审查股东、实际控制人资格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
(3)对变更业务范围、公司形式、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或者要求审查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
(4)对设立、收购、撤销境内分支机构,变更境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或者停业、解散、破产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
(5)对要求审查董事、监事、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4.证券公司解聘合规负责人,应当有正当理由,并自解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解聘的事实和理由书面报告国监机构。
5.证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管理人员离任的,证券公司应当对其进行审计,并自其离任之日起2个月内将审计报告报送国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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