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9 10:35:59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宁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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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夏公务员考试备考:物的概述部分串讲
同学们,我们之前讲过,民事权利分为五大类。是哪五大类啊?物权、债权、继承权、人身权和知识产权。这五大权利又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两大类。其中物权、债权、继承权属于财产权。知识产权具有二重性,既具有财产权的性质,又具有人身权的性质。
今天我们就来学习一下物权。物权物权,首先强调的是不是物这个概念,那我们先来看一下什么是物呢?我们说的物是能被人支配的物体或者自然力。那我们从这个定义中可以提炼出物的三个特点,首先是客观存在。意思是说物是独立于人之外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能被人支配与控制,意思是说人能够使用物并从中获得效益。第三个特征是说它的有用性,也就是说物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那考试中这一块喜欢怎么考你呢?它通常会给你几个选项,问你哪些属于民法中的物,在这里大家要知道,民法中所说的物是一个个体,要脱离于人体之外。
民法中的物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分为两类。种依照物能否移动和移动后是否会损害物的价值为标准,物可以分为不动产和动产两大类。那什么是不动产什么是动产呢?首先来看动产的概念。动产是指能够移动并且不因移动损害价值的物。像我们教室的桌子、椅子、黑板是不是都能够很方便地移动呀,并且也不会因为移动而发生太大的损害,移动桌子不会让它贬值对吧?那其实基本上可以方便移动的东西都可以是动产。在这里要强调两个比较特殊的,考试中也经常爱考的,一个是汽车一个是轮船。它们两个虽然很大,移动可能也不是很方便,但是是属于咱们所说的一个特殊的动产。那与动产相对应的不动产又指的是什么呢?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可移动但因为移动可能会导致损害其价值的物。这里不动产和动产是一个考点。那还有一个考点就是物的种分类,物以产生收益的物与所生的收益之间的关系为划分标准,分为了原物和孳息。原物是指依照其自然属性或法律的规定,能够产生收益的物。那什么是孳息?也有两种分类,依照自然属性产生的孳息为自然孳息,依照法律规定产生的孳息为法定孳息。给大家举个例子,养鸡场中有很多母鸡,这里的母鸡是原物,母鸡能够下蛋,那所下的鸡蛋就是孳息。因为母鸡能够产生收益,那母鸡就是原物,而鸡蛋是独立于母体而存在的,是一个单独的物,也就是我们民法中所说的孳息。又比如说,我养了一只母猪,这时候母猪肚子里面有一只小猪。那我问大家,肚子里面的小猪是孳息吗?不是的,因为母猪还没有把小猪生下来。因此,这时候小猪还没有独立于母体,因此不属于孳息。又比如,苹果树上的苹果让你去判断是不是孳息。这时候大家要注意,因为苹果没有脱离苹果树这个母体而独立存在,因此不属于孳息。那我们前面所讲的其实都是所谓的自然孳息,没有提到我们的法定孳息。法定孳息也很好理解,比如我把我的房子出租,这里房子就是原物,租金就是孳息,法定孳息是依照法律规定产生的孳息,比如利息。
理解完“物”这一概念之后,我们再来看一下物权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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