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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夏法检系统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需要,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保障审判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人民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宁夏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及《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现就宁夏回族自治区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遵循司法规律,坚持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

  2018年全区法院检察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485名,其中,法院系统365名,检察院系统120名,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全区法院检察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道德品行及职业操守;

  2.宁夏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或宁夏生源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3.年龄应当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0日至2000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4.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类专业;

  5.具备书记员岗位必需的速记速录等业务技能;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符合《2018年全区法院检察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相关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适宜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人员。

2018年宁夏法检系统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