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统一考录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笔试成绩(含加分)合格线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区直机关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140分。
(二)法院系统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140分。
(三)检察院系统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140分。
(四)公安机关不加试专业科目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135分。
(五)监狱机关(不含狱医)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135分。
(六)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法医职位和监狱机关狱医职位
1.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公共科目合格线120分,专业科目合格线45分 ;
2. 公安机关法医职位公共科目合格线140分,专业科目合格线65分 ;
3. 监狱机关狱医职位公共科目合格线135分,专业科目合格线60分 。
(七)地市级机关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140分。
(八)县(区)级机关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130分。
(九)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130分。
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监狱机关狱医职位的考生不进行面试,其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专业科目成绩×60%,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人选。
笔试成绩合格线划定后,对因弃考、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可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因专业性强、生源少等原因,个别职位可按1: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但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90分以上方可取得体检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