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4 14:43:00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宁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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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
(一)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由宁夏专用通信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由宁夏专用通信局负责通知。
(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并结合行业标准执行。
(四)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复检。
(五)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报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与公示
(一)对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宁夏专用通信局进行考察。
(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中还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三)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从进入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工作结束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与宁夏专用通信局同时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
(编辑:宁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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