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6 11:04:28 宁夏大学生考试网 https://nx.huatu.com/cunguan/ 文章来源:宁夏华图
【导读】华图宁夏大学生考试网同步宁夏华图发布:2018宁夏村官考试法律常识备考:法律常识题(8.16)(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宁夏大学生考试微信号】 ,更多资讯请关注宁夏华图微信公众号(ningxiaht),宁夏大学生咨询电话:0951-6028571/6027571 18295188220,微信号:HT15202602573 本文地址:https://nx.huatu.com/2017/0816/1501111.html
1.答案:A
【解析】:根据《经济法》可知,甲、乙之间是共有物权关系,丙和甲、乙之间是承租关系,在租房期间甲想转让自己的份额,由于共有权人之间的优先权,在此情况下共有物权关系较优先,故正确答案为A。
2.答案:C
【解析】:行政权,是指为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行政职权而赋予行政主体许多职务上的优先条件。行政优先权的内容主要包括:(1)先行处置权。在紧急情况下,行政主体可以不受某些程序规定的制约,先行处置。(2)获得社会协助权。行政主体享有获得社会协助权,即行政主体在从事紧急公务时,有关组织或个人有协助执行或提供方便的强制性义务,违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3)行政行为的推定有效。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只要没有法律上的特定规定,原则上不停止该行政行为的执行。题干中的让道是获得社会协助权的体现,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D
【解析】:我国刑法十五条款明确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具备三个条件:(1)犯罪主体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2)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3)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这三个条件缺一即不构成共同犯罪。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并不具备犯罪故意条件,排除A。
B项中的丙从不参与组织卖淫,但其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单独构成了介绍卖淫罪。
职务犯罪:指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的总称。C项中甲属于职务犯罪,而学生乙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应判为盗窃罪,二者不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D项符合共同犯罪具备三个条件,国有保险公司骗保属于贪污罪,则丁和戊构成贪污罪。故正确答案为D。
4.答案:D
【解析】: 《劳动法》第94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明确列举了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情况下,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作出的行政处罚(即“罚款”和“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等),而“收缴雇主非法用工期间的经营所得”不在此列,故正确答案是D
5.答案:B
【解析】:“不知亲疏、远近、贵贱、美恶,以度量断之”出自《管子.任法》,意思是“法是衡量一切事物的标准,在法律面前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体现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非法律具有强制性,B项对应错误。其他三项均正确,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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