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2 17:28:45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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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笔试成绩(含加分)合格线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区直机关、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170分;
(二)法院系统职位(不含法院司法警察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150分;
(三)市、县(区、市)、乡镇机关职位以及定向“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140分;
(四)不加试的政法系统(公安、司法、法院机关)警察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130分;
(五)加试的公安执法勤务类警察、公安法医职位及监狱、戒毒所狱医职位公共科目合格线为130分,科目合格线为50分。
报考监狱、戒毒所狱医职位的考生不进行面试,按“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加分)÷2×40%+知识考试成绩×60%”折算,对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人选。
对因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招考名额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人员;招考名额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人员)的职位,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因特殊原因,以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报考者,其面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方可取得体检资格。
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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