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0 23:59:43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中国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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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文职人员管理和制度
1.颁布实施新《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重大意义?
颁布实施新《条例》是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健全完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的重大成果,是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制度的重要基础法规,对军队现代化建设和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重塑我军军事力量体系的内在要求。没有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就没有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大量使用文职人员是现代军队的通行做法,从世界发达军队看,文职人员数量规模一般达到现役员额的一半以上。这次改革,顺应世界新军事革命发展潮流,着眼开创强军兴军伟业,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制度,扩大文职人员编配范围,延揽社会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将对优化我军力量构成、推进军队组织形态现代化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二是打造高素质化军事人才队伍的迫切需要。国防和军队建设进入新时代,军队组织形态和技术构成深刻变化,作战指挥和建设管理岗位分工越来越细,对军事人员职业化化提出了更高要求。这次改革,调整军队人员分类,将文职人员与军官、士官、义务兵共同作为军队人员构成的基本类别,在军事人才培养、技术、资源管理和勤务等领域,广泛编配文职人员,有利于把官兵从大量军民通用、不参与一线作战行动的岗位上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军事职业素养,也有利于文职人员队伍建设标准和水平,从整体上推进军事人员现代化。三是推进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改革的重大。新《条例》坚持以军事需求为主导,遵循现代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规律和人才市场规律,对文职人员“进、训、考、用、管、出”等各环节政策制度进行体系性重塑,有利于文职人员队伍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军事人力资源对战斗力的贡献率。四是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人才是强军兴军之本,建设世界军队延揽集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现代军事人才已不限于现役军人,强国军队都注重拓宽视野、完善制度,吸引知识、技术和管理为军队建设服务。我国是人力资源大国,无论是人才存量还是人才增量都位居世界前列,为军队选拔使用人才创造了良好条件。这次文职人员制度改革,打破体制壁垒、注重军地衔接、突出比较优势,为各类人才献身国防、报效,畅通了进出渠道,搭建了良好平台,开辟了美好前景。
2.文职人员的身份属性是什么?
根据改革后文职人员的职能定位和有关法律法规,新《条例》从两个方面对文职人员身份作了明确。在层面,文职人员依法享有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在军队层面,文职人员是在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
3.文职人员的职能使命是什么?
根据改革后对文职人员提出的使命要求,参照国际通行做法,文职人员平时履行相应岗位职责,根据需要参加军事训练和非战争军事行动,承担相应的作战支援任务,依法服现役。
4.文职人员岗位的类型和等级是如何设置的?
文职人员岗位分为管理和技术两类。其中,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岗位等级由高到低设置9个等级,即部级副职、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技术岗位是指从事技术和技能工作,具有相应技术、技能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中级、初级岗位,由高到低设一级至十三级。
5.军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军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一般按照制定计划、发布信息、资格审查、统一考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结果公示、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考试工作由全军统一组织实施。
6.文职人员职业发展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文职人员职业稳定,发展路径顺畅,发展空间广阔。一是培训体系。为文职人员可持续职业能力,确保文职人员素质始终适应工作需要,文职人员培训纳入军队人员培训体系,并接受军事职业教育,区分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任务培训四种类型,分级分类组织实施。军队可以利用和社会资源对文职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二是考评机制。文职人员考核评价突出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坚持靠素质立身、凭实绩发展的政策导向。文职人员的考核类型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以及试用期考核、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前考核等。三是任用交流。文职人员实行委任制和聘用制相结合的任用方式。文职人员可以在用人单位交流,工作特别需要的也可以在本领域跨用人单位交流。四是等级调整。文职人员晋升岗位等级,在现等级岗位任职的较低年限:管理岗位局级正职、局级副职分别为5年,处级正职至科级正职分别为4年,科级副职以下分别为3年;技术、中级、初级岗位,分别为4年、4年、3年。文职人员的岗位等级,一般应当逐级晋升。表现特别的可以提前晋升,表现特别、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越级晋升。五是退出政策。文职人员符合和军队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但是不得超过规定年龄5周岁。文职人员退休年龄统一按和军队规定执行;文职人员退出军队后享受和军队规定的相应待遇,转移接续各种社会关系。实行委任制的文职人员辞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实行聘用制的文职人员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
7.文职人员教育管理有哪些规定?
根据军队特殊要求和文职人员身份特点,按照与现役军人有统有分的原则,对文职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其中,在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管理、安全保密、因公出境、档案管理等方面,与现役军人一样要求。在入职宣誓、因私出境、人事争议处理等方面,实行文职人员特有的、与工作人员相衔接的管理制度。同时,文职人员按军队统一规定着制式服装,佩戴相应标志服饰。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文职人员,按照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授予相应荣誉;对违反军队纪律的文职人员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8.文职人员待遇主要有哪些方面?
文职人员待遇政策按照高于地方同类人员、具有比较优势的思路设计,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工资待遇。以现役军官为参照系,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二是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政策,文职人员可以租住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条件的可以租住公寓住房;文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以增发住房补助。三是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办法另行制定。军队根据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平时看病享受社保待遇,军队给予医疗补助;执行军事任务期间医疗。四是福利抚恤。健康体检、探亲休假、子女入托等普惠性福利待遇,文职人员与现役军官同等享受。平时抚恤执行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优待政策另行制定;参加军事任务伤亡的抚恤优待执行现役军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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