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30 18:08:27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宁夏华图
★宁夏公务员备考资料领取★
添加企业微信领取资料哦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星期日)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上海、长春、武汉、广州、成都、昆明、拉萨、西安、乌鲁木齐等10个城市(考生可自主选择),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2013年7月16日8:00以后,报考者可登录公务员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3年7月18日8:00以后登录公务员局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遴选部门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来的价格、学历学位证书原来的价格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由各遴选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各遴选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遴选职位表》。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如果不加试,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成绩即为面试较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部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
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各遴选部门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考察,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