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3 13:12:21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宁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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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预售“预订的几款突然不想要了,能退吗,定金是不是没啦?”“双11”预售疯狂,问题也出现了——到底“双11”预售商品是否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购买这些商品是否就意味着被“套牢”?记者与一些卖家沟通后发现,卖家通常不会同意退货,但部分卖家在换货问题上尚有商量余地.对此,天猫回应称,预售模式“以销定产”,有别于传统的库存销售模式.(11月11日新闻晨报)
双十一尚未结束,就有数据显示,在刚刚开始的两分钟里,天猫平台的销售额超过10亿,在外媒感叹中国消费者的疯狂之时,“双11”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无疑给“剁手党”们泼了一瓢冷水.
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天猫的解释是,新消法第25条规定,除报纸、生鲜等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即预售商品在“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之列,笔者认为并非毫无道理.
首先,支持无理由退货的网购“后悔权”要结合中国国情.“七天无理由退货”乃是效仿国外的退货制度,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服务之举.在美国、日本和欧洲一些,退换货无论对顾客还是对商家来说都习以为常.但这种买卖双赢的局面是建立在诚实守信的基础之上的,国外消费者实际上退货比例很低.而在我国,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换货”的政策漏洞常被“租衣客”利用,“剁手党”之谓更是冲动消费的结果.由于网络购物的市场发育程度、法律不健全和人们道德水平的良莠不齐等原因,7天无理由退货成为一种被不良群体恶意退货的政策漏洞.
其次,网购“后悔权”还要要结合网购特点.需要看到,此次支持无理由退货的货品是针对预售模式,是消费者前期下定金,商家按订单数量安排生产,属于以销定产,商品性质不同于传统库存销售模式.对于“双11”的预售商品,网购平台在活动页面、商品详情页面,对于定金规则、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予以充分、明确、显着的的提示,因此比较符合新消法第25条的例外情形,同时此次天猫活动虽不能退货和更换其他款,但尺寸可更换,还是兼顾了顾客利益.
网购相对于实体店而言,具备虚拟性,广泛性,买卖双方不打照面,因此真正的消费意图难以甄别.加之非理性网购,退换货的数量可能会激增,这对于电商企业以及家电制造企业在物流、仓储和支付环节将造成新的压力,增加企业成本、降低商业利润.而新消法规定,在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一些网购商品可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但是一对一确认,但在成千上万涌动的人潮背后,是否难以操作?新消法还规定,不适宜二次销售或性质不适合退货的商品才不属于无理由退货范畴,正因为规定模糊,便有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纠纷空间.
预售商品从商品性质上来讲也比较复杂,“一刀切”的预售商品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做法和霸条款的抨击,或都有失偏颇.商品经济社会里,消费者和商家二者的合法利益都需要法律保护.若买家冲动购物、任意退货、恶意退货的习惯一旦蔓延,将严重破坏买卖双方之间的利益平衡及市场秩序,较终受损的,无疑是作为整体的消费者权益,以及整体市场经济的平等互利原则.因此,对后悔权加以进一步的约束和明确限制等,打上更多的制度“补丁”,增强法律适用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保护整体的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公平法则.
公务员考试网注:2014年的“双十一”购物狂欢刚刚过去,消费市场再次,在这场全民购物狂欢中依然暴露了不少问题,比如在法律层面,虽然新《消费者权益法》规定了网购“后悔权”,但实际执行落实上依然存在举证和维权困难等问题,在强调依法治国的当下,这将是2015年公务员考试的申论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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