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02 09:06:24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宁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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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现象例题解析(三)
【引言】社会现象分析类题型,是面试的宠儿,可谓常考常新,但是,如何分析好社会现象产生的原因,尤其是负面现象,怎么样把深层次原因分析出来,让答题上一个层次,是一个难点,这里梳理了一些例题解析,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
【例题1】某地政府针对当地狂犬病泛滥颁布了“打狗令”,采取“见狗便杀”的传统防疫手段。请你针对“狗狗追杀令”谈谈你的评价。
【参考解析】
近年来由于当地养狗户很少有人主动给狗接种疫苗,加之基层防疫环节薄弱,导致狂犬病在农村的爆发和流行,为应对疫情,政府采取措施本毋庸置疑,其初衷是好的,可以理解的,但“狗狗追杀令”的方式招致群众不满,我有以下看法:
,违背了合法性原则。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在未经立法允许的情况下,政府行为剥夺狗的生存权和狗主人的养狗权都是违法的。消灭狗虽然可以彻底避免狗伤人事件发生,但是这种做法却是落后观念作祟,我们应遵照我国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来行事。
,违背了合理性原则。各级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该统筹考虑各个社会群体的利益。养狗是公民的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出台这种较省心省力的捕杀犬只规定,相比于实施各种规范管理来说,要求捕杀犬只实际上是一种懒政思维、懒惰工作作风的体现。
第三,违背了合情性原则。狗作为人类较忠诚的伙伴,不仅仅是宠物那么简单,人是有感情的生物,我们执法为民,是为了大多数人谋利益,体现教化功能,体现人文关怀,而政府采取简单粗暴的通杀令,忽视了人的情感因素,导致群众反对是可想而知的。
第四、违背了服务型政府的原则。杀狗令的出台,本质上还是管制型政府的体现,以简单的行政命令代替政府的服务职能,作为有限政府、有为政府,应综合考虑狗主人的利益和其他社会因素,寻求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方法来安置这些狗。应提早制定更规范的措施加强对家犬的管理,要在犬只登记、注射狂犬病疫苗,宣传拴养圈养等方面加强管理,建立疫情干预机制、信息发布机制以及操控机制,从而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
综上所述,我认为政府应该以为民服务为宗旨,将合法、合理、合情相结合,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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