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1 15:56:21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宁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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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填报报名信息的要求:
(一)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请先向毕业院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是否具有派遣资格,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相关情况。
(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报名时应已经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在报名时将影印件传真的方式提交报考海关。
(三)学习经历请从高中阶段填起,应注明:起止年月(年月应能前后衔接、没有断档)、毕业院校、所学(以毕业证上规范称谓为准)、研究方向(填写规范简称,本科可以不填此项)、学历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位(详细填写,如“管理学硕士”、“法学学士”等)、学习性质(全日制、在职等)等7项内容。
鼓励补充填写个人学术专长、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兼职实习经历、德才表现等内容。
(四)社会工作经历请注明:起止年月(年月应能前后衔接、没有断档)、工作单位、机构隶属、职务、主要工作职责等5项内容。对于没有所属单位的社会经历,应至少注明:起止年月(年月应能前后衔接、没有断档)、档案存放机构、户籍所在地(具体到区县)、居住地(具体到区县)、证明人及联系电话等5项内容。
鼓励补充填写个人业务专长、工作实绩、经验积累、德才表现等内容。
(五)奖惩情况应至少注明:曾获得奖惩的名称、奖惩年月、给予单位等3项内容。只能填写具备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奖励项目,没有书面依据的奖励项目请勿填写。
未说明受处分情况的,视同报考人员承诺未受到过处分。
(六)各类报考人员应注明较高学历阶段的主要课名称及成绩(或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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