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3 09:26:21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宁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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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习、工作经历:
请务必、连续填写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具体到月,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
学习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并详细注明高等教育各阶段就读院校、所学及获得学位。如有海外留学经历,请务必注明留学性质(公派、因私)、就读院校、所学、起止时间等。
有工作经历的,须详细注明各阶段工作单位、工作内容、起止时间、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有暂时待业或其他情况的,须如实填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居住地。在职人员须注明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及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以大型国际会议同声传译经历报考的,须注明大型国际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及会议组织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必要时须按我部要求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注明以下情况:①个人档案情况(存档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②户口情况(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单位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留学回国人员须注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必要时须根据我部要求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如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须详细填写相关工作经历,并注明所属项目名称、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是否合格等。
定向生、委培生请注明:①委培或定向单位是否同意报考;②所在院校是否同意报考;③委培或定向单位、所在院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师范类院校毕业生请注明是否为师范生。
(四)家庭成员: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政治面貌、职务等,个体经营或务农请注明所在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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