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4 11:45:08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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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人员中,可暂予监外执行的是( )。
A.张某被判处拘役,声称女儿正在读小学,需要其接送
B.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在狱中多次自杀未遂,致使生活不能自理
C.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服刑过程中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D.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声称其丈夫在外地工作,病重,儿子年幼,需要其照顾
2.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下列选项中属于该法新增内容的是()。
A.尊重和人权
B.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
C.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D.保护公民的民主权利
3.甲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涉嫌违规被立案侦查,该案检察人员李某与被害人存在近亲属关系,甲以此为由,提出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李某应该自行回避
B.作出回避决定以前,李某停止案件的侦查工作
C.李某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D.如果甲的回避申请被驳回,甲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4.下列属于>诉讼>参加人的有()。
A.原告和被告
B.第三人
C.诉讼代理人
D.证人
E.鉴定人
5.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遇到事实无法查清或查清事实所需成本过高的情况,依照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判决。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表现符合该原则的是:
A.因缺少直接证据证实被告人有罪,法院对被告人做出无罪判决。
B.无法确信某犯罪行为是否超过追诉时效时,应当追诉。
C.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决定免于起诉。
D.法院在认定被告人犯有数罪或一罪之间存在疑问时,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答案与解析
1.答案: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C选项中赵某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故正确答案为C。
A选项“女儿读小学”、B选项“生活不能自理”、D选项“病重,儿子年幼”都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
2.答案:A
解析: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2012年3月14日表决通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与修改前相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条款从225条增加到290条,分为“总则”“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审判”“执行”“特别程序”以及“附则”。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人权”明确写入了总则。法律修改内容还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并增加规定特别程序。由此可见该法新增内容为尊重和人权,故正确答案为A
3.答案:B
解析: A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所以李某应该自行回避。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B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据此可知,李某的回避应由检察长决定。C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条第3款规定,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D项正确。故本题选B。
4.答案:ABC
解析: 诉讼参加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诉讼的人,包括: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它的范围没有诉讼参与人广泛。所以此题应该选择ABC。
5.答案:A
解析: 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的关键要件包括:(1)事实无法查清或查清事实所需成本过高的;(2)有利于被告的原则判决。结合选项来看,A项中,“缺少直接证据证实”符合(1),无罪判决符合(2),符合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B项中,“无法确信某犯罪行为是否超过追诉时效”符合(1),但“应当追诉”则不利于被告,即不符合(2);C项中,没有“事实无法查清或查清事实所需成本过高的情况”,不符合(1);D项中,并没有无法查清的事实,只是暂时还没有查清,不符合定义中“存疑时”时的情况,即不符合(1)。因此,本题答案为A选项。
(编辑:宁夏华图)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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