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0 22:04:26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nx.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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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鞅变法
颁布垦草令
主条目:垦草令
变法之争结束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9年命商鞅在秦国国内颁布《垦草令》,作为变法的序幕。
其主要内容有: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重塑社会价值观,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国内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的税租制度等改革方略。
次变法
主条目:商鞅变法
《垦草令》在秦国实施后,秦孝公于公元前356年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在秦国国内实行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颁布实行魏国李悝的《法经》,增加连坐法 法律, 轻罪用重刑;
(二)废除旧世卿世禄制, 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
(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并且限制商人经营的范围,重征商税。
(四)焚烧儒家,禁止游宦之民。
(五)强制推行个体小家庭制度。扩大了赋税和兵徭役来源,为秦国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壮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次变法
咸阳(今陕西省咸阳市东北)位于关中平原中部,北依高原,南临渭河,顺渭河而下可直入黄河,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可直通函谷关。为便于向函谷关以东发展,秦孝公于公元前350年命商鞅征调士卒,按照鲁国、卫国的国都规模修筑冀阙宫廷,营造新都,并于次年将国都从栎阳(今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东南)迁至咸阳,同时命商鞅在秦国国内进行次变法。
其主要内容有: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 "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凡三十一县" ,县设县令以主县政,设县丞以辅佐县令,设县尉以掌管军事。县下辖若干都、乡、邑、聚。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
(五)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这是对次变法中"异子之科"法令的补充,也是对社会风俗的规范。
二、安石变法
富国之法
主条目:青苗法、募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市易法、均输法
•青苗法
内容: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黄不接时,由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
作用:大大增加了政府收入;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剥削,程度上缓和了阶级矛盾。
局限:强制农民借贷;利息偏高,农民负担依然沉重。
•募役法(又称免役法)
内容: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官府雇人承担,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贫富等级交纳数量的钱,称为免役钱。官僚地主也不例外。
作用: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了劳动时间,促进生产发展;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局限:对贫苦人是沉重的负担。
•方田均税法
内容:下令全国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为五等,作为征收田赋的依据。
作用:清丈出大量隐瞒土地,增加了政府收入;部分农民免除赋税,得到实惠。
•农田水利法
内容:鼓励垦荒,兴修水利,费用由当地住户按贫富等级高下出资兴修水利,也可向州县政府贷款。
作用:水利工程广为修建,了灌溉;耕地面积增加, 农业生产发展,政府税收增加。
局限:兴修水利数量逐渐成为官员政绩考核标准,一些地方政府强制百姓修建水利,加重人民负担。
•市易法
内容:在东京设置市易务,出钱收购滞销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
作用:限制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有利于稳定物价和商品交流,也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均输法
内容:设立发运使,掌握东南六路生产情况和政府与宫廷的需要情况,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统一收购和运输。
作用:降低支出,减轻了纳税户的额外负担,限制了富商大贾对市场的操纵和对民众的盘剥,便利了市民生活。
强兵之法
主条目:保甲法、裁兵法、将兵法、保马法、
军器监法
北宋政府奉行养兵政策,士兵多但良莠不齐;集中军权、更戍法直接削弱了军队战斗力。将不识兵、将无常兵、将帅指挥受制太多,其积极性得不到充分发挥。士兵经常换防,缺乏训练,素质低下。
•保甲法
内容:将乡村民户加以编制,十家为一保,民户家有两丁以上抽一丁为保丁,农闲时集中,接受军事训练。
作用:加强对农村的统治,维护农村社会治安; 建立全国性的军事储备;节省了大量的训练费用。
•裁兵法
内容:整顿厢军及禁军,规定士兵五十岁后退役。测试士兵,禁军不合格者改为厢军,厢军不合格者改为民籍。
作用:军队士兵素质。
•将兵法(又叫置将法)
内容:废除北宋初年定立的更戍法,用逐渐推广的办法,把各路的驻军分为若干单位,每单位置将与副将一人,专门负责本单位军队的训练,以军队素质。
作用: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
•保马法
内容:将原来由政府的牧马监养马改为由保甲民户养马。保甲户自愿养马,可由政府给以监马或者给钱自行购买,并可以免除部分赋税。不久废止,改行民牧制度。
作用:马匹的质量和数量;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
•军器监法
内容:督制造兵器,严格管理,武器质量
作用:武器生产量增加,质量也有所改善。
取士之法
主条目: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惟才用人
安石在进行政治、经济和军事体制改革的同时,也非常关注人才的选拔
宋代科举
培养和使用,主要是为变法造舆论。主要有改革科举制度、整顿太学、惟才用人这三个具体措施。
•改革科举制度
内容:颁布贡举法,废除明经科,而进士科的考试则以经义和策论为主,增加法科。
作用:把科举的立足点放在选拔具有经纶济世之志和真才实学的天平上,扩大考选名额。
•整顿太学
三舍法:实行分上、中、下三班不同程度进行教学的太学三舍法制度。以学校的平日考核来取代科举考试,太学生成绩优异者不经过科举考试可直接为官;提举经义局,修撰儒家,编纂《三经新义》;设置武学、医学、律学专科学校,培养专门人才。
•惟才用人
重视对中下级官员的提拔和任用,使许多低级官员和下层士大夫得到发挥才干的机会。
三、张居正变法
考成法
主要内容:张居正上疏请行在内政方面提出的考成法,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裁撤政府机构中的冗官冗员,整顿邮传和铨政。较后明神宗批准了请求。
奏书中有以下两条:
1 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属官员应办的事情定立期限,并分别登记在三本账簿上,一本由六部和都察院留作底册,另一本送六科,较后一本呈内阁。
2 六部和都察院按账簿登记,逐月进行检查。对所属官员承办的事情,每完成一件须登出一件,反之如实申报,否则以违罪处罚;六科亦可根据账簿登记,要求六部每半年上报一次执行情况,违者限事例进行议处;较后内阁同样亦依账簿登记,对六科的稽查工作进行查实。
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则是张居正在经济改革方面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重大变革。
背景
明朝初年的赋税制度十分繁杂。当时的赋税以粮为主,银绢为辅,分夏秋两季征收。此外,还规定农民要服各种徭役,并交纳特殊的土贡等等。
内容
"一条鞭法"的内容是:"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就是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
实行这种办法,使没有土地的农民可以解除劳役负担,有田的农民能够用较多的时间耕种土地,对于发展农业生产起了作用。
同时,把徭役改为征收银两,农民获得了较大的人身自由,比较容易离开土地,这就给城市手工业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力来源。没有土地的工商业者可以不纳丁银,这对工商业的发展也有积极作用。
(编辑:wangxuan02)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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