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7 09:14:40 宁夏公选遴选考试网 https://nx.huatu.com/gxlx/ 文章来源: 宁夏农林科学院
【导读】华图宁夏公选遴选考试网同步 宁夏农林科学院发布:2020年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公务员考试交流群汇总】 ,更多资讯请关注宁夏华图微信公众号(ningxiaht),宁夏公选遴选咨询电话:0951-6028571/6027571,微信号:ht18295188220 本文地址:https://nx.huatu.com/2020/0507/1529291.html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宁人社发〔2016〕12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到宁夏农林科学院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匹配、人岗相适。
二、遴选数量、范围及岗位
面向全区遴选1名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人员。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2020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5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背景、工作能力及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4月30日。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未满5年服务期的(含特岗教师服务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岗位查询
遴选岗位的有关情况详见《宁夏农林科学院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发布遴选公告
2020年5月6日在宁夏农林科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nxaas.com.cn/)发布遴选公告。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宁夏农林科学院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电子邮件将报名表电子版和扫描件(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学历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等扫描件打包后一并发电子邮箱。
报名电子邮箱:nxnkyzp@163.com
联系人:高银颖 联系电话:0951-6886703
2.报名时间。2020年 5月13日9:00至 5月17 日17:00。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报名。
3.报名说明。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性负责。报考前务必征求本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核准后允许报考,未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不得报考。
(四)资格初审
宁夏农林科学院人事处严格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报考者初审结果。
(五)资格复审
1.对所有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疫情期间,资格复审工作在指定办公室进行,按照宁夏农林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做好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等和健康通行码查验等工作。
2.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三龄两历” 认定表以及遴选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内容骗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4.资格复审后填写《2020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宁夏农林科学院各留存一份。
5.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宁夏农林科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考试与考察
1.笔试
(1)如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不进行笔试。
(2)如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超过3:1,将增加笔试的方式(以下简称“加试”)确定面试人选。
加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加试由第三方,主要考察考生的技术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和理论水平。加试只作为遴选进入面试人员的一个程序,加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加试结束后,由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遴选名额与加试成绩1:3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加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加试成绩于笔试结束3日后在宁夏农林科学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2.考察
由宁夏农林科学院人事处会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用实地走访、调研、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和与遴选岗位适合程度进行考察。
3.面试
(1)制订面试方案。
(2)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第三方,测评拟聘岗位所需的技术能力、综合管理能力和理论水平等方面的内容。
(3)面试评委共7人,其中宁夏农林科学院评委3人,其他评委由宁夏农林科学院协调第三方选派公道正派、理论素养高、熟悉公开遴选岗位相关业务、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担任。
(4)面试需提前一周, 在宁夏农林科学院门户网站发布面试人员名单及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体检
1.面试结束后,由宁夏农林科学院人事处会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员与遴选计划人数等额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根据面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由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聘任人员,经宁夏农林科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审定,拟聘任人员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遴选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宁夏农林科学院成立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人事工作院领导和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成员由院人事处、科研处、机关纪委等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人事处,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一)遴选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指导下进行。
(二)凡涉及遴选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遴选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单位公开遴选补充公告为准。
(三)因应聘者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遴选资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出现岗位空缺时,从进入面试对象人选中依次进行递补。
(四)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以致本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遴选所有环节,须在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六)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遴选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颖银
联系电话:0951-6886703
举报电话:0951-6886701
办公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590号宁夏农林科学院1117室。
附件:1.宁夏农林科学院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docx
2.宁夏农林科学院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宁夏农林科学院
2020年4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www.nxaas.com.cn/xwzx/tzgg/202005/t20200506_2055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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