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1 16:43:19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nx.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宁夏日报客户端
6月9日下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了对6件地方性法规打包修改的决定。
据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介绍,此次修改的6件地方性法规,是依据自治区机构改革、推进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相关上位法的规定,而进行的打包修改。其中,在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勘察涉及管理条例》的修改中,取消了建设工程勘察、涉及单位资质年检制度,改为动态监管;在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的修改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中关于“精简审批环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删除了相关内容。
备受瞩目,的是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此次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删去了第五十四条项关于工作人员超生给予开除处分的内容,修改为“属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这意味着,今后我们将改变对公职人员‘超生即开除’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在当前的法律责任框架下,将处罚与当前人口发展趋势和鼓励生育的政策导向相协调。”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二孩政策实施之前,“超生即辞退(或开除)”的规定存在于不少地方人口与计生条例中。此次《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则是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对超生的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不作细化规定。
“行政处分即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几种,也就是说,今后对公职人员超生的视情况处罚,对情节严重的给予顶格处分,则有可能予以开除。”
更多考试咨询,备考资料,请关注宁夏华图公务员考试公众号
欢迎使用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宁夏公务员考试网,宁夏华图一路陪伴同行!>>>点击查看
各位读者,欢迎进入宁夏华图新闻资讯网!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及时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编辑:xiedan)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