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6 14:07:16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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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已经发布,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对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将进行资格复审。现将全区法院系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程序
1.报考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初审;
2.自治区公务员局集中复审;
3.报考者领取资格复审材料原件。
二、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时间地点
1、时间
区内考生: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14:00--18:00
区外考生:2020年9月20日(星期日)15:00--17:00
2、地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法院审判区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天平街2号
3、地图
三、参加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有效身份证等证件,集体户籍的报考者可提供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用辅修报考的,需同时提供主修的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验证报告。
3.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的报考者,须提供职位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参加2019年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通知单。
4.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提供加分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
5.非宁夏户籍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记载本人户口迁移信息的原户口簿,或提供户口迁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宁夏户籍的证明。
6.以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须提供记载父母信息的户口簿以及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以配偶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须提供记载配偶信息的户口簿及结婚证。
7.留学归国人员以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职位要求具有各类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件。
9.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一般情况下,考生应本人亲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提交、领取资格复审材料。委托代理人应出具考生本人手写并签字捺印的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公告中明确的资格复审内容准备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因证件(证明)不齐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各招录机关及时通知报考者。报考者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招录机关提出书面申诉。
报考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收到招录机关的通知短信后按要求及时回复。因联系电话不畅通、不按时提交材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个人承担。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应及时向招录机关递交书面放弃声明。凡未在规定时间向招录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当天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绿码,主动进行体温检测,遵守各项防疫规定。
集中复审结束后报考者可领取资格复审材料原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0951-5030195 17795025895
附件:
1.资格复审名单
2.授权委托书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hl4Fq2WcNSfeTQ9iaCu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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