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2 11:13:16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nx.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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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现对报考我院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4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资格复审采用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学院西路31号,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办公楼210办公室)。
咨询电话:李老师0951-5096572徐老师、李老师0951—5096573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除携带准考证和报名表以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均需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查询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
3.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或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能否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证明原件,并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查询验证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式两份)。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一致的,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为准。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4.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式两份),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2019年5月5日发布的《关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取消纸质认证结果的通知》要求,应聘者可自行打印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经过在线核验后,与原纸质认证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5.在职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招聘范围为全区的,需携带本人户口本或相关证明材料;
7.岗位要求具有职称、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8.所有应聘者还需提供以下材料:《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附件),需认真填写表格内容并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三、有关事项
1.请应聘者按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按时进行资格审查,因证件及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予资格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复审实行应聘者信息诚信承诺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承担,凡在资格复审时间截止时仍未向我校提供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弃权。
4.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者中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防疫要求
1.应聘者要做好个人日常健康监测,持“行程码”和宁夏防疫健康码“绿码”考生,资格复审当天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校园。资格复审前14天内,应聘者要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密切接触;有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者,在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和解除隔离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聘者,在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2.应聘者进入校园后须佩戴防护口罩,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检查。
3.排队等候时,要求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资格复审结束后,应聘者无特殊原因不得在校园滞留。
4.资格复审期间如出现发热症状,须向工作人员报告,按应急预案处置。
5.应聘者按照防疫有关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如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6.根据近期疫情发展,为确保每一位应聘者的身体健康与安全,如遇政策调整,按较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
1.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21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宁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nxcy.edu.cn/info/1055/7889.htm
(编辑:xiedan)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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