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5 16:51:39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nx.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宁夏华图
兴庆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稳妥、有序地开展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兴庆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兴庆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兴庆区人民政府领导,由兴庆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条件
(一)公办小学招生
城市小学招收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农村小学原则上招收2015年2月28日前出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二)公办初中招生
兴庆区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民办小学招生
兴庆区辖区内城市区域的民办小学招收银川市三区户籍适龄儿童;农村区域的民办小学在生源数量不足的情况下可扩大招生范围。
(四)民办初中招生
兴庆区辖区内城市区域的民办初中招收学籍或户籍在银川市三区的小学毕业生;农村区域的民办初中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扩大招生范围。
(五)政策性统筹安排
户籍地址或父母单位地址在兴庆区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职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由教育部门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兴庆区教育局具体组织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统筹做好公民办学校招生,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部门联动履行控辍保学职责,健全义务教育长效机制。
(二)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兴庆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本地户籍适龄学生人数、交通状况、学校规模及历史沿革等因素,以道路、街巷为界,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并保持相对稳定。招生过程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三)坚持全纳教育原则
坚持“两个纳入”,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均有接收外来随迁子女就读的义务,与本地学生享受同城待遇。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同等条件下优先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落实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抓好控辍保学,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依托“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片区划分、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公民办同招原则
巩固深化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兴庆区统一管理,实行公民办学校“报名、录取、学籍注册”。报名就读民办学校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兴庆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四、报名资料准备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准备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一)兴庆区户籍
1.户主及房主均为父母之一且房户一致的情况。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房产材料;
2.户主及房主均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户一致的情况。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房产材料。(个别红色预警学校报名时还需学生父母提供银川市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银川市三区无房证明)
3.房户不一致的情况。提供户口簿、购房的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拆迁安置协议等房产材料,租房的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4.入学小学的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非兴庆区户籍
1.提供户口簿、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房产材料,租房的提供居住证;
2.入学小学的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
五、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1.划片区入学(按照公示片区入学)
(1)适龄儿童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且父母须共同或一方占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1%)相一致,迁户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
(2)适龄儿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房产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迁户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
2.调剂安排入学(次序分先后)
(1)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2)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但参加民办小学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
(3)适龄儿童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或同一房址入学间隔不足五年(逐年增加至六年)的;
(4)在父母有房情况下,仍将户籍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
(5)落户在自购营业房或商用公寓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
(6)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7)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8)租房落户、有户无房、挂靠其他亲属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
(9)租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10)参与民办小学电脑派位被录取但放弃入学的学生。
(二)公办初中招生
1.划片区入学(按照公示片区入学)
(1)适龄学生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且父母须共同或一方占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1%)相一致,迁户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
(2)适龄学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房产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迁户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
2.调剂安排入学(次序分先后)
(1)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2)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但参加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
(3)学生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或同一房址入学间隔不足三年的;
(4)在父母有房情况下,仍将户籍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5)落户在自购营业房或商用公寓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6)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7)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8)租房落户、有户无房、挂靠其他亲属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9)租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10)参与民办初中电脑派位被录取但放弃入学的学生。
(三)非新生转学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按照《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宁教基〔2017〕32号)规定,因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区)迁入兴庆区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省、市、县(区)变更到兴庆区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已在兴庆区就读的,原则上不再安排兴庆区内转学。转学不划分片区,由兴庆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四)其他说明
1.兴庆区教育局依据前期摸底本地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公布兴庆区辖区学校招生预警提示(见附件4)。建议家长谨慎选择在预警等级为红色及黄色的学校片区内购房置业,由于生源压力过大,未来或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多校划片,届时有可能被调剂至周边其他学校就读。
2.为确保学生相对就近入学,兴庆区适当调整小升初对口直升政策。2021年在原对口初中安排划片入学及调剂入学1-7类学生就读后,视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兴庆区对外来随迁子女过于集中的区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多校划片、自主填报志愿的方式,推进电脑派位入学工作,电脑派位规则见附件3。
4.同一房址入学间隔要求不含同一家庭二胎或多胎的情况。
六、民办中小学招生办法
兴庆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银川市博文小学、银川市景博学校小学部、银川少林武校小学部、兴庆区蒙特梭利国际学校四所民办小学,银川市英才学校、银川市景博学校初中部、银川少林武校初中部三所民办初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符合民办中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依据意愿自主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登记,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将由兴庆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一)民办学校报名方式。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可“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选择“兴庆区”入口报名民办小学;符合条件的金凤区、西夏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民办小学,由户籍所在县(区)教育部门组织。兴庆区小学毕业生及户籍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就读民办初中的,可“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选择“兴庆区”入口进行民办初中报名登记;学籍或户籍在金凤区、西夏区的小学毕业生由对应县(区)教育部门组织。
(二)民办中小学入学方式。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捆绑进行电脑派位,其中1人派中,则同胞儿童均视为派中。电脑派位规则详见附件3。
(三)民办中小学公开报名学位核定。
1.民办小学。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因购房、校舍产权等原因已约定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可由民办小学自主安排入学,其入学资格由民办小学理事会(董事会)审核后,上报兴庆区教育局复审备案。其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报名数超过学位数时实行电脑派位。
2.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实行公开报名电脑派位。
七、招生流程
(一)城市公办小学招生流程
就读城市公办小学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于7月5日至7月15日登陆“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兴庆区”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登记后,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料审核。兴庆区教育局将于7月31日前通知完全符合招生入学政策的学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8月29日前通知调剂入学招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
(二)城市公办初中招生流程
1.兴庆区辖区内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报名。7月5日至7月15日按学校通知登陆“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是否参加兴庆区公办初中分配。
2.户籍或居住地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于7月5日至7月15日登陆“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非兴庆区小学毕业生”入口,完成注册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到兴庆区教育局核验证件,后视为公办初中报名。
3.兴庆区教育局将于8月29日前通知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及调剂入学学生的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
(三)城市民办小学招生流程
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有民办小学就读需求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月5日至7月15日登陆“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兴庆区”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公办小学分配的同时,在页面底端可以选择一所民办小学报名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证件初审,并由民办小学复核报名条件,后视为报名,电脑派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城市民办初中招生流程
兴庆区辖区小学毕业生有民办初中就读需求的,可在7月5日至7月15日登陆“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一所民办初中报名;兴庆区户籍的外地小学毕业生,在7月5日至7月15日进行公办初中小升初报名的同时,可以选择一所民办初中报名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到兴庆区教育局进行证件初审,并由民办初中复核报名条件,后视为报名,电脑派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城市公办中小学转学报名
1.学生家长(监护人)于7月13日至7月31日期间登陆“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兴庆区”入口注册登记,按短信通知的时间前往户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核验证件,后视为报名。
2.平台将于8月29日前发送短信通知到校报名就读。
3.转学学生不划分片区,由兴庆区教育局综合学校学位情况、户籍情况、交通情况等因素安排就读。因学校学位紧张,转学学生应服从兴庆区教育局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各学校转学空余学位情况见附件2。
(六)农村中小学入转学报名(含民办)
兴庆区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在兴庆区农村的外来随迁子女及符合民办学校条件的学生,于7月5日至7月7日、8月26日至8月27日之间,持入学材料直接到对应农村学校报名。
八、招生规范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及班额控制,公办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具备条件的学校可按照45人标准班额招生。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兴庆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坚持阳光均衡分班。新生入学要采取阳光分班,不得按学生学习成绩分快慢班和编排学生座位,不得以分层次教学的名义变相分快慢班和班。
(三)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各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不得收取(接受)任何与择校相挂钩的捐助及设施设备的捐赠,民办中小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录取资格。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凡符合年龄要求的适龄儿童,均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迟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迟入学。
九、措施
(一)为加强2021年兴庆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兴庆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晓春 兴庆区委常委、统战部长
腾巧丽 兴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马万永 兴庆区教育局局长
成 员:陈连升 兴庆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玲 兴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郝兴国 兴庆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琰兴庆区教育党工委副书记
马文韬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组组长
白小东 兴庆区教育局副局长
少龙 兴庆区教育局副局长
马金山 兴庆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各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少龙任办公室主任。
(二)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从教育局的招生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或拒绝接收学生,不得人为增设门槛,做到学片内符合条件生源应收尽收。
(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畅通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监督电话(兴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派驻纪检组):8763164。
(四)兴庆区教育局要指定专人做好招生政策解释和来访接待工作,争取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招生工作,对教育专干应给予的支持,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及必需的办公设备,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教育专干要坚持招生原则,严格把关,树立服务意识,工作质量。
(五)各学校及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细致落实“人”“物”和环境同查、同防和多病共防等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统筹做好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降低人员聚集密度,从严从实从细落实体温监测、通风消杀等防控措施。
附件下载: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1〕71号)和《2021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银教发〔2021〕97号)精神,现就金凤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学片区和拟定招生计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用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考试、竞赛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全员纳入原则。坚持应入尽入,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均有接收外来随迁子女就读的义务,与本地学生享受同城待遇。依法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学片区动态调整原则。学片区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但随着辖区学龄人口增减、学校布局、学校规模等因素的变化,会适当调整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四)属地管理原则。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严格执行金凤区招生工作安排,稳妥有序做好学生入学。
三、招生计划
2021年小学毕业95个班4680人,计划招收212个班10395人;中学毕业94个班4895人,计划招收137个班6790人(详见附件1)。
四、招生对象
城市小学招收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农村小学原则上招收2015年2月28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招生入学条件
(一)按学片区入学
1、小学
金凤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主为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其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适龄儿童同在此户上),户籍于2020 年12月31日前迁入,户籍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致,所购房已实际入住。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安排到学片区小学就读。
小学入学自2021年起,同一房址三年内安排一个学生入学,此后每年入学年限将逐年增加,直至同一房址六年之内允许一个孩子入学。房屋产权未发生变更的,同一房址按相关政策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初中
小学毕业生户籍在金凤区,户主为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其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适龄儿童少年同在此户上),户籍于2020年12月31日前迁入,户籍信息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信息一致,在所属学片区小学毕业,学籍至少满一年。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在学片区初中就读。
中学入学自2021年起,执行同一房址三年内安排一个学生入学政策。房屋产权未发生变更的,同一房址按相关政策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下列情况对中小学新生入学调剂安排
1、非金凤区户籍;
2、金凤区户籍中租房迁户、户主是曾祖父(母)、集体户、空挂户(有户无房)、挂靠其他亲属;晚迁户(即户籍于2020年12月31日之后迁入);
3、房户不一致;
4、购买商业用房,虽已迁户但该房转租他人未用于自主经营;
5、购买在建或未交付使用的房屋;
6、房产份额不足51% 。
六、招生入学办法
金凤区城市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入学和小学其他年级转入在“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网址为www.ycrxbm.cn)或“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平台)上登记。
(一)公办中小学
1、公办小学
(1)适龄儿童7月5日至7月15日在平台登记信息,登记后将会收到短信。符合按学片区就近入学条件的,按照平台短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户口簿、与户籍一致的房产材料、免疫接种证明到学片区学校核验证件;不符合按学片区入学条件的,登记后携带户口簿、居住证、房产信息(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按照平台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核验证件。教育局根据学校空余学位、居住类型、住所距离等因素统筹调剂,于秋季开学前统筹安排入学,短信告知家长。
(2)次未及时登记的适龄儿童可于8月1日至8月3日登陆平台补报,再按照平台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核验证件,于秋季开学前统筹安排入学。
2、公办初中
(1)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学生:5月下旬,由所毕业小学负责将学生学籍信息导入平台,并组织家长核对信息。6月中旬,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逐一核验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分配结果8月下旬短信告知家长,学生按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名。
不需要参加金凤区分配的,须于8月5日前将平台中“是否参加金凤区分配”项改为“否”并提交,再按照其他省、市、县(区)小升初招生办法办理入学。
(2)非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学生:7月5日至7月15日在平台“金凤区”--“非金凤区小学毕业学生”端口登记信息。未按时登记的,可于8月1日至8月5日补报。登记后将会收到平台短信,再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辖区公办中学招生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分配结果8月下旬短信告知家长。
在银川市内但非金凤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登记前,需要将平台中“是否参加该县(市)区(兴庆区或西夏区等)分配”项改为“否”并提交,方可在金凤区平台中登记并按照金凤区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二)民办中小学
金凤区辖区2所民办中学(即北师大银川学校中学部、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和2所民办小学(即北师大银川学校小学部和金凤区外国语实验小学)与公办中小学采取招生。
符合民办中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登记,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格,将由教育局统筹调剂到公办学校就读。
辖区民办中小学招生方案详见附件2
七、学片区划分
(一)小学
1、金凤区回民小学学片区:良田渠以东、北京路以南、福州街以西、黄河路以北(不含朗诗台和双悦新村北区)。
2、金凤区小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贺兰山路以南、福州街以西、北京路以北;贺兰山路以北片区。金凤三十小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3、金凤区第三小学学片区:福州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满城街以西、北京路以北;满城街以东、上海路以南、弘文巷以西、北京路以北;观邸、幸福岛。
4、金凤区第四回民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北京路以北。
5、金凤区第五小学学片区:庆祥街以东、黄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长城路以北;庆丰街以东、长城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银新铁路以北。
6、金凤区第六小学学片区:尹家渠街以东、北京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黄河路以北。
7、金凤区第七回民小学学片区:满城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上海路以北;弘文巷以东、上海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北京路以北。
8、金凤区第八回民小学学片区(银川二十一小通达校区):包兰铁路以东、黄河路以南、通达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
9、金凤区第九小学北校区学片区:正源街以东、宝湖路以南、康银巷以西、湖畔路以北;正源街以东、湖畔路以南、塔渠街以西、六盘山路以北;鲁银城市公元、连湖花园二区、中海央墅。金凤二十七小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10、金凤区第九小学南校区学片区:金凤十二街以东、金凤八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六盘山路以北;金凤十街以东、六盘山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南环高速以北;绿地香树花城。
11、金凤区第十小学学片区:福州街以东、北京路以南、满城街以西、黄河路以北;福州街西侧榕园和凤园、森林公园鸣柳岛、翠柳岛、B岛、溪城华府、美林湾、臻君豪庭。
12、金凤区第十一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北京路以南、尹家渠街以西、黄河路以北;亲水大街以东、黄河路以南、庆祥街以西、长城路以北;森林公园太阳岛、森林首府、山湖名居、森林半岛。
13、金凤区第十二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长城路以南、庆丰街以西、银新铁路以北;亲水大街以东、银新铁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宝湖路以北。
14、金凤区实验小学学片区:宁安大街以东、湖畔路以南、正源街以西、南环高速公路以北;望湖景苑、丰盈家园、绿地香树花城。
15、金凤区第十六小学学片区(湖畔二小):通达街以东、黄河路以南、满城街以西、长城路以北。
16、金凤区第十七小学学片区:宁安大街以东、宝湖路以南、正源街以西、湖畔路以北。
17、金凤区第十八小学学片区(银川二十一小亲水校区):亲水大街以东、宝湖路以南、宁安大街以西、六盘山路以北;墅城绿郡。
18、金凤区十小学学片区:包兰线以东、北京路以南、良田渠以西、黄河路以北;朗诗台、双悦新村(北区)。
19、金凤区十一小学学片区(湖畔三小):通达街以东、长城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
20、金凤区十四小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沈阳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阅海苑西区。金凤三十小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21、银川二十一小湖畔分校学片区(湖畔一小):湖畔嘉苑。
22、银川市阅海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大连路以南、正源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
23、银川市阅海二小学片区:万安巷以东、沈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贺兰山路以北;丰登镇新联3、4、5、6、7、8、9、11队拆迁安置在凤北家园老户;新丰村1队至8队区迁安置在凤北家园老户;永丰村1、4、12队拆迁安置在凤北家园老户。
24、银川市阅海三小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沈阳路以南、正源街以西、大连路以北。
25、银川市阅海四小学片区:正源街以东、沈阳路以南、万安巷以西、贺兰山路以北;丰登镇新联3、4、5、6、7、8、9、11队拆迁安置在凤北家园老户;新丰村1队至8队迁安置在凤北家园老户;永丰村1、4、12队拆迁安置在凤北家园老户。
(二)初中
1、银川唐徕中学西校区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黄河路以北,户籍在北京中路或上海西路街道,学籍为金凤四小、六小、十一小毕业生。
2、银川唐徕中学南校区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黄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宝湖路以北。金凤五小和金凤二十一小毕业生对口直升。银川三十二中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自2022年起,金凤五小毕业生对口直升政策将调整,实行按照学片区安排入学。
3、银川唐徕中学宝湖校区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宝湖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南环高速以北;满城街以东、长城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金凤实验小学和金凤九小南校区毕业生对口直升。银川三十四中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4、湖畔中学学片区:满城街以东、北京路南、亲水大街以西、长城路以北。银川三十四中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5、银川市第六中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北京路以南、满城街以西、宝湖路以北,户籍在黄河东路街道,学籍为金凤一小、二小、三小、八小、十小毕业生。银川三十四中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6、银川市第十三中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贺兰山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北京中路以北。
7、银川市第三十六中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沈阳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阅海苑西区。
8、银川市阅海中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沈阳路以南、正源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
9、银川市阅海中学学片区:正源街以东、沈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贺兰山路以北。
10、金凤区丰登回民中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北环高速以南、唐徕渠以西、沈阳路以北。
11、金凤区良田回民中学学片区:良田镇范围内小学毕业生。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生计划一经公布,各校要严格遵照执行;如确需调整,须由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二)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当学校有剩余学位时,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含在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外籍华侨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宁夏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2017年以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从我区离职就读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回宁就业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子女入(转)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幼儿园)、普通高中就读等政策优待。当学校剩余学位不足时,将统筹调剂安排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实行剩余学位电脑派位的学校,优先安排其子女参加电脑派位。各类优抚对象的申报材料须于7月25日前交至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严格班额设置标准。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规定的班额标准。
(四)探索招生入学新方法。若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有剩余学位,继续实行以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的办法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具体方案见附件3)。
(五)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登记备案。
附件1 金凤区2021年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附件2 金凤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附件3 金凤区试点学校电脑派位实施方案
附件:
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依法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西夏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招生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属地管理原则。西夏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规划布局、学位供需情况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制定招生方案,细化招生办法。辖区内自治区、银川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西夏区招生工作安排。2021年实施西夏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大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的政策,切实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对西夏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由社区向所在镇街、西夏区教育局报备。
(三)坚持全纳教育原则。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确保应入尽入。辖区内公办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均有接收随迁子女就读的义务,对于随迁子女集中的区域,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就读学校,切实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继续推行“阳光招生”,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片区划分、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向社会公开,及时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计划
西夏区2021年小学计划招生105个班5250人;初中计划招生77个班3850人。
招生办法
(一)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严格审核学生年龄、户籍、住房等入学信息材料,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对于学位紧张学区内的住房,凡提供该学区2021年入学房址信息的,招生平台将从6月30日起记录在案并锁定,小学同一房址4年(逐年增加至6年)、初中同一房址3年内只允许同一个家庭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学。一份房产多人占有份额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份额须达到住宅房产证载明面积51%及以上。在学位紧张片区公示范围内的新建楼盘和未交付入住的房屋暂不确定学区,不纳入片区范围。法定监护人名下的营业房、商用房和公寓,不作为学位紧张学区就近入学的直接依据。
(二)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工作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以相对就近、合理调剂为原则,采取一址对应多校、电脑派位的方式妥善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2.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协调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经西夏区特殊教育委员会评估认定后,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义务教育。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宁夏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2017年以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从自治区离职就读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回宁就业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执行优先安排子女入(转)学的政策。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报名、录取、注册”的方式招生。适龄儿童少年在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平台信息登记时,有意向就读民办学校的可选择1所民办学校报名,由该民办学校属地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注册学籍。未被录取或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由西夏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四)转学工作。根据《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宁教基〔2017〕32号)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区)、市、县迁移或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地跨县(区)迁移的,可以申请转学。转学需先进行网上登记,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就读学校(教育厅直属学校和银川市直属学校由该校教育主管部门负责)。
招生细则
西夏区中小学生入转学依托银川市中小学生入转学服务平台(网址为:www.ycrxbm.cn)进行,实施细则见附件1。
措施
(一)加强招生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镇北堡镇、兴泾镇、宁华路街道办事处、文昌路街道办事处、朔方路街道办事处、北京西路街道办事处、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西花园路街道办事、怀远路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及各中小学校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2020〕177号)要求,落实“一地(校)一案”,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制定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安全检测、消毒、降低人员聚集密度等具体措施。
(三)压实部门责任。学校招生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在招生期间在岗并保持电话畅通。镇街确保教育专干队伍稳定。教育专干要熟悉招生政策,坚持原则,严格把关,不断工作质量,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格招生纪律。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均衡分班,严禁以实验班、兴趣班等名义变相举办“班”“尖子班”。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落实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切实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继续化解“大班额”,原则上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属地管理,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严禁中小学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现象。各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复读生。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在中小学招生过程中的监督作用,畅通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招生行为。西夏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督导辖区招生入学政策的落实情况。
(五)健全入学风险防控机制。教育局加强对区域内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分析,针对区域内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六)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校园网、政府网站及自媒体等新媒体,加大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宣传力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片区、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等,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做好宣传释疑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1
西夏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西夏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小学招生
(一)入学登记。西夏区城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实行个人网上登记。平台网址:www.ycrxbm.cn(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西夏区农村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在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实施报名。
(二)招生对象。城市小学入学年龄截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农村小学入学年龄截至2015年2月28日(年满6岁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夏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录取批次。
1.批录取(片区入学)。
城市地区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本人具有西夏区常住户籍且户籍地购房者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入学学生本人,迁户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按所公示的学区就近分配。接收学校审验材料后符合条件予以注册,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后由教育局纳入批分配。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个别学校年满6周岁半),本人具有西夏区户籍,按通知要求到居住地附近学校报名注册。
2.批录取(调剂入学,次序分先后)。
(1)符合片区入学条件,但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或年满7周岁。
(2)适龄儿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入学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产权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居住,按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址调剂入学。多代多辈人同一户籍,以应入学学生监护人名下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调剂入学,若以户主户籍地为依据,则进行统筹调剂。
(3)符合划片入学条件,参加民办小学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
(4)西夏区户籍“户房分离”和集体户,购房者按购房地调剂入学;租房者按租房情况统筹调剂入学(在学位紧张片区租房者,还需提供入学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产权房产证明、在租房处实际居住的社区证明)。
(5)同一房址已有入学学生的(详见《招生方案》中有关规定)。
(6)以新建楼盘及2021年7月15日前未交付入住的房屋材料为依据的。
(7)参与民办小学摇号但放弃入学资格的。
(8)随迁子女以购房材料或居住证为依据,根据购房地和租住地周边各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9)农村地区非户籍地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到居住地附近学校报名入学。
(五)具体流程。
1.网上登记。7月5日至15日,城市地区适龄儿童家长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进行网上登记。
2.批录取招生流程。
(1)西夏区城市户籍批比对的适龄儿童,家长带入学儿童持户口簿、儿童免疫接种证明、房产证(银川市不动产登记查询单)或购房合同正本(银川市房屋备案说明),前往学校核验入学材料。接收学校审验材料后符合条件予以注册,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后由教育局纳入批分配。
(2)西夏区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带入学儿童持户口簿、儿童免疫接种证明直接到居住地附近乡镇学校登记注册。
(3)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家长需持户口簿等材料提前到分配学校书面申请,约定延期报名时间;未按时到分配学校进行登记,教育局重新统筹调剂就读。
3.批录取招生流程。
(1)城市地区在平台登记后未收到分配通知的,根据短信提示内容和时间,带报名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初审,教育局复审。开学前家长收到分配短信,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家长带入学儿童持户口簿、儿童免疫证明到分配学校报名注册,学校建立学生电子学籍。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家长需带相关材料提前到分配学校书面申请,约定延期报名时间。
(2)农村地区批未登记注册的适龄儿童,家长带入学儿童持户口簿、儿童免疫接种证明,在秋季开学规定时间内前往居住地附近乡镇学校报名注册。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家长需带相关材料提前到分配学校书面申请,约定延期报名时间。
(六)公办小学电脑派位。西夏区对随迁子女过于集中的区域,根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采取一址对应多校、自主填报志愿的方式,实行电脑派位入学,具体做法见附件4。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2021年西夏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西夏区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录取方式。
1.采取户籍地划片的方式确定。小学毕业生分配参照小学录取批次确定办法。学位紧张的学校,学生还需在西夏区城市小学毕业年级有1年学籍和就读经历。
2.农村小学毕业生就近直升居住地附近初中学校。
(三)招生流程。
1.西夏区公办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的指导下,根据系统生成的家长登录账号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完善学生信息。毕业小学收取毕业生材料进行初审,教育局复审。
2.7月5日至15日期间,西夏区毕业小学生,选择参加民办初中招生的,需在登录系统中将“是否参加民办学校摇号”选择“是”,同时选择1所民办学校。选择不参加西夏区公办初中统一分配,在“是否参加西夏区分配”选择“否”并提交。
3.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参加分配的毕业生家长收到分配短信,按规定时间到分配中学报名注册。
4.学生分配短信下达的同时,学生学籍进入分配初中。
5.选择在西夏区端口登记的非西夏区小学毕业生,于7月5日至15日,及时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小升初网上登记。银川市三区户籍学生若选择参加民办初中招生的,需在登录系统将“是否参加民办学校摇号”选择“是”,同时选择1所民办学校。若参加西夏区公办学校招生,可按短信提示内容将材料交由居住地街道社区初审,教育局复审。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收到分配短信,家长按规定时间去所分配学校报名注册。
6.西夏区小学毕业生不选择在西夏区就读初中,由毕业小学统计上报教育局备案,不再分配初中学校。
(四)公办初中电脑派位。
西夏区对随迁子女集中或非西夏区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就读初中学位紧张的区域,根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采取一址对应多校、自主填报志愿的方式,实行电脑派位入学,具体做法见附件4。
三、转学工作
(一)转学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区)、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地跨县(区)以上变化的,其随迁子女可以转入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县(区)学校。
(二)转学流程。8月1日至10日,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进行转学登记,按短信提示将转学材料交由居住地街道社区初审,教育局复审。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收到分配短信,在规定的时间到所分配学校报名注册。
(三)转学规定。按照《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规定,西夏区内学校之间原则上不转学。跨县(区)转学时,教育局根据学校空余学位,统筹调剂安排就读学校(教育厅直属学校和银川市直属学校由该校主管部门负责)。
转学学生不执行片区政策,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学籍显示异常状态时,不办理转学。起始年级学期不接收转入学生,小学毕业年级学期和初中九年级原则上不接收转入学生,确因回原籍所在地参加中考需学期开学办理转学手续。
四、入转学材料(均需原件)
(一)西夏区户籍儿童少年:需提供户口簿、与户籍地一致的房产材料(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查询单);若儿童少年与户主关系不符合户籍要求的,还需提供其父(母)户口簿、房产材料(房产证或不动产登记查询单)和出生证。儿童户籍地已拆迁的,还需提供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拆迁安置协议或房屋分配证明。小学入学时需提供儿童免疫接种证明。非西夏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和转学学生需提供学籍号。
(二)非西夏区户籍儿童少年:需提供入学儿童少年的户口簿。在西夏区购房的,还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正本);在西夏区租房的还需提供居住证。若无居住证,需提供租住地社区证明和房东房产证及承租人水、电、气、暖(3个月)至少2种材料。小学入学时需提供儿童免疫接种证明。转学学生需提供学籍号。
以上房产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若无房产证原件,需提供银川市不动产登记查询单(手机下载“我的宁夏”APP打印,或在西夏区市民服务大厅自助机自助打印)。未办理房产证者,需提供购房合同正本或银川市房屋备案说明(银川市市民服务大厅A3厅打印)。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西夏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西夏区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
依据《西夏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西夏区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公布如下:
一、电脑派位范围
西夏区教育局将依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将随迁子女过于集中的区域确定为电脑派位区域。派位区域确定后,将该区域周边学校剩余学位情况予以公布。
二、登记流程
(一)居住在西夏区的随迁子女7月5日至7月15日期间登录平台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核验证件完成后等待短信通知。
(二)依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确定电脑派位区域后,处于派位区域的随迁子女平台将于8月15日前发送短信,通知再次登录平台按序选择多所志愿学校。
(三)8月20日前由西夏区教育局组织统一电脑派位(具体时间、地点将短信通知)。
三、派位流程
步:公布剩余学位情况及随迁子女志愿填报情况
1.本地户籍儿童少年分配结束后,在招生平台公布分配名单及电脑排位区域内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
2.平台将短信通知符合电脑派位要求的随迁子女再次登录,家长可依据划定的电脑派位区域及相应学校顺序选择志愿学校,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志愿填报的人数。
步:电脑派位
1.逐一对比志愿学校,若学校空余学位大于志愿填报数量,可直接安排就读;若空余学位小于志愿填报数量,则组织电脑派位,直至意向学校派位结束,公布剩余学位。志愿未派中的学生,参加志愿电脑派位。
2.逐一对比志愿学校,若志愿学校已无学位,视为放弃志愿,不参加派位;若意向学校空余学位数量大于志愿填报人数,直接安排入学;若有空余学位但小于志愿填报人数,组织轮电脑派位。志愿未派中的学生,参加第三志愿电脑派位。
3.逐一对比第三志愿学校,若第三志愿学校已无学位,视为放弃第三志愿,不参加派位;若意向学校空余学位数量大于志愿填报人数,直接安排入学;若有空余学位但小于志愿填报人数,组织第三轮电脑派位。
第三步:调剂安排
西夏区教育局调剂安排电脑派位未派中的儿童少年至周边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四、其他
(一)双胞胎、多胞胎的,捆绑进行电脑派位,其中1人派中,则同胞儿童均视为派中。
(二)电脑派位工作由西夏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分批进行,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家长代表、纪检部门及新闻媒体参与,公证处进行公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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