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4 20:59:18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宁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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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2022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目前,2022国考报名入口已开通,报名时间至10月24日18:00。广大考生可点击下方链接进入:2022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2022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网上报名
本次招考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于2021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进行报名并提交报考申请,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1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10月24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询报名序号。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需提供该序号,请务必牢记。
备考资料:
在行测常识判断中,《宪法》是经常考到的题目,而宪法宣誓制度更是行测常识判断中的重要考点。接下来,华图教育老师将从宪法宣誓制度这一知识点进行的解析,帮助我们的同学们进行行测常识中梳理。
【例】下列人员中,在正式就职时应当公开向宪法宣誓的有( )
A.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的工作人员
B.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工作人员
C.党委组织部门任命的工作人员
D.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工作人员
【答案】ABD
【华图解析】本题考查宪法宣誓制度。《宪法》第27条规定,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根据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修订,需要进行宪法宣誓的人员有: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因此ABD均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工作人员”的情况,都需要宣誓,当选,C不属于宣誓情况,排除。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D项。
【相关考点】
1、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7月1日表决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誓词共70个字:“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努力奋斗!”
2、2018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宣誓制度作出修订,新的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3、宪法宣誓制度对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2016年国考常识考点)
4、组织机构
(1)全国人大主席团组织全国人大选举或决定产生的人员的宣誓仪式
(2)委员长会议组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产生人员的宣誓仪式
(3)监察委副职、较高法、较高检副职、审判员、检察员的宣誓仪式分别由监察委、较高法、较高检组织
(4)驻外全权代表的宣誓仪式由外交部组织
(5)地方工作人员宣誓的具体组织办法由省级常委会参照本决定
5、宣誓的具体组织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本决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编辑:changyan)上一篇:公务员局;2022国考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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