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6 11:16:25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nx.huatu.com/gwy/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参考答案】
10.【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学生的受教育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题干中李老师不准班上较差的2名学生参加期末考试,没有让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考试活动,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故本题选A。
(编辑:zhangqian07)
贴心微信客服
备考资料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