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7 09:25:38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74.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上述“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甲和乙协议离婚,于2021年8月2日向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8月29日甲后悔了,已经不能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B.甲无法忍受乙的家暴行为,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乙不想与甲离婚,可以享有30天离婚冷静期
C.甲与乙10月6日申请离婚,在1个月内无人撤回申请,随后甲因工作需要出国进修半年,二人的离婚登记被视为撤回
D.甲与乙于9月8日提交离婚申请,二人分开生活,经过独立思考,二人在10月15日希望重新在一起,需要进行复婚
(编辑:宁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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