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01 20:30:33 公务员考试网 https://nx.huatu.com/gwy/ 文章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
各市(地)、县(市、区)教育局、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 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认真做好我省 2022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 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教育部办 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1 号) 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 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黑教联〔2018〕26 号)的相关 规定,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与招聘岗位计划
我省今年继续统筹实施中央“特岗计划”和省级“特岗计 划”,“特岗教师”招聘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全省计划招聘 2859 人,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招聘 1500 人,省级“特岗计划”招聘 1359 人。
中央“特岗计划”的实施县(市、区)为:巴彦县、木兰县、 拜泉县、甘南县、泰来县、龙江县、克山县、依安县、梅里斯 区、穆棱市、东宁市、桦川县、桦南县、同江市、汤原县、抚 远市、林甸县、杜尔伯特县、鸡东县、密山市、虎林市、嘉荫 县、兰西县、海伦市、青冈县、明水县、望奎县、绥棱县、爱 辉区、逊克县、勃利县、绥滨县、饶河县等 33 个县(市、区); 省级“特岗计划”的实施县(市、区)为:方正县、尚志市、五 常市、依兰县、宾县、讷河市、宁安市、林口县、富锦市、肇 州县、肇源县、宝清县、集贤县、庆安县、安达市、肇东市、 北林区、五大连池市、嫩江市等 19 个县(市、区)。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特岗计划”与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 士师资培养计划”结合实施。拟被 2022 年“农村教育硕士师资 培养计划”正式录取人员,签订服务协议的服务区域为“特岗计 划”实施县(市、区)的乡村学校,且本人符合特岗教师招聘 条件的有 7 人,这部分人员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直接聘为特 岗教师。为此,2022 年全省共拟公开招聘“特岗教师”2852 人, 其中,招聘初中教师 1661 人,小学教师 1191 人。
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黑龙江省 2022 年农村义 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计划》(附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 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
服务期未满的在岗“特岗教师(” 含其它项目生),以及 2019 年以来报考“特岗教师”且已被录取后未到岗或离岗的不能报 考。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 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 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符合新时代 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 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的,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 校本科及以上程度。申报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的,其学历要达 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程度;申报小学其他学科的,学历 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程度。
3.身体条件。符合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规 定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 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 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5.年龄不超过 30 周岁(即 1992 年 7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6.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1)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初级或高级中学
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岗位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 一致。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小学或初级、高级中学 教师资格证书,可按其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为文科类或理 科类选择申报设岗学科,其中,报考道德与法治、语文、人文 与社会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应是文科类;报考数学、科 学、信息科技、综合实践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应是理科 类;报考生命教育、心理健康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文科 类或理科类均可申报。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外语(含 英语、俄语、日语等)学科的,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 科一致或为小学全科。
外语专业(包括各外国语语种)毕业生应按照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语种)申报相应的设岗学科,不能申 报其他外语语种的学科。可以申报小学文科类专业允许申报的 设岗学科。
(2)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取得有效期内的《中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的人员,可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 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学段、任教学科并依照上述(1)中 的要求报考相应岗位。在签订《黑龙江省 2022 年特设岗位教 师服务协议书》前须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受疫情 影响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可约定 1 年试用期,试用期 内未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 聘用合同。
(3)对于在 2021 年及 2022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 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 年及 2022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 “是”),可以参加特岗教师招聘,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NTCE)成绩单中体现的学段、任教学科依照上述(1)中的 要求报考相应岗位,成绩单不能体现任教学科的可报考不限学 科的岗位。通过招聘的人员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 作,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签订《黑龙 江省 2022 年特设岗位教师服务协议书》时按规定约定 1 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 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 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 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我省实施“特岗计划”的新闻宣传及信息发布的网站为: 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http://jyt.hlj.gov.cn) 黑龙江省教育厅官微(ID:hljsjyt)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 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
“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教育局官网应同步发布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 特岗教师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需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确保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与事实 不符,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设岗县(市、 区)的一个岗位。
时间:7 月 11 日 9:00—7 月 15 日 17:00。
(三)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7 月 12 日—7 月 17 日下午 17:00。 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网上资格审核工作,由
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 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后,7 月 21 日 9:00—7 月 23 日 8:00,由考 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组织笔试
笔试时间:7 月 23 日上午 9:00—12:00。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 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近期照 片的有效身份证明,下同)和龙江健康码“绿码”参加笔试。
(六)查询笔试成绩
今年我省将从全省师范类院校选调专业教师实行网上评 卷,8 月 3 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等信息。如对成 绩有异议,请于 8 月 5 日 11:00 前联系报考地所属的市(地) 教育局,过期不予受理。
(七)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 8 月 12 日—13 日。 8 月 10 日通过信息发布网站发布面试考核人选,同时发 布参加面试考核的相关信息。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需到设岗 县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须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1.网上打印《黑龙江省 2022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 设岗位教师招聘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两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携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及其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上述“教师资格证书 要求”提供相应证明;
6.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原始依据以 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报考原籍所在县,需提供本人户籍, 或者本人入学前原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的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选聘高校 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从教人员,须提供相 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者出具的证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半年以 上的志愿者须提供从教学校及其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或 证书;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 学校的证明;
7.龙江健康码“绿码”。
上述材料由资格审查部门审验后,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 装入其报考档案袋。
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各设岗县(市、区)按照报考本县(市、 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充面试 人员。
(八)面试考核及体检
面试考核及体检时间由各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但 需在 8 月 19 日前完成。
面试考核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要及时将考生的面 试考核成绩告知其本人,同时将成绩登记在《招聘登记表》相 应栏目内。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 试成绩三项之和形成总分,按照设岗计划数 1:1 的比例,从高 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 (市、区)负责将体检结果告知参加体检人员,并登记在《招 聘登记表》的相应栏目内,同时录入招聘管理系统。
(九)拟定招聘人选
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按照体检合格人员初步 拟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下达的设岗计划数、考生的总成 绩、体检情况及调剂后的结果,提出本县(市、区)“特岗教 师”拟聘人选名单报市(地)教育局,市(地)教育局于 8 月22 日—23 日将本市(地)“特岗教师”拟聘人选名单,连同拟 聘人员《招聘登记表》一并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会同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定拟聘“特岗教师”人员名单,于 8 月 27 日前通过上述公布的信息发布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招聘纪律要求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 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 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情况,今年省级有关部门将不再派出巡视检 查人员,由各市(地)招考委(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巡视。 同时,要加强视频巡视力度、设立监督电话等,加强对此项工 作的监督检查。各地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招聘程序,严肃招 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五、其他
(一)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 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服务协议的,视 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我省 2022 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其他未尽事宜 按照《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 方案》(黑教联〔2018〕26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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