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5 10:40:58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nx.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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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下列不属于董事会职权的是:
A.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B.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C.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D.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经济法知识并选错误选项。
第二步,根据 2018 年版《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可知,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不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因此,选择 A 选项。
【拓展】根据 2018 年版《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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