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6 15:26:10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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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表述符合我国《宪法》规定的是:
A.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C.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以法律规定
D.三分之二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相关知识。
第二步,《宪法》第27条第3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
A项:《宪法》第1条第2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即我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A项错误。
C项:《宪法》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即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由全国人大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而非全国人大常委会。C项错误。
D项:《宪法》第61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非“三分之二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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