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4 11:43:43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网络
★宁夏公务员备考资料领取★
添加企业微信领取资料哦
点击查看:2025版政治理论三本套
可撤销合同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根据《民法典》,可撤销合同有以下四种情形:
一、重大误解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将合同价款10000元写成1000元。
二、显失公平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趁人生病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人家50万的车子。
三、欺诈他人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将假画当成真画卖给别人。
四、胁迫他人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以他人名誉威胁他人签订合同。
【课后练习】
1.(多选)对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撤销权的机构是()。
A.行政部门
B.人民法院
C.人民政府
D.仲裁机构
2.(单选)某公职人员李某欲将一套住房以200万元出售,某报记者钱某找到李某,出价150万元,李某拒绝。钱某对李某说:“我有你受贿的证据,不答应我就举报你。”李某信以为真,以150万元将该房卖与钱某。钱某实际并无李某受贿的证据。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
1.【答案】BD。
解析:
有撤销权的机构是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2.【答案】B。
解析:
A项错误,B项正确,欺诈的核心是受欺诈方陷入错误认识,“自愿”签订合同;胁迫是以将来要发生的损害或以直接施加损害相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并因此而作出的行为。题干中李某是被胁迫产生恐惧签订的合同,属于胁迫行为。
CD项错误,不存在乘人之危和重大误解的情况。
(编辑:宁夏华图)下一篇:没有了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