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30 12:01:02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nx.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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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客观方面
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侵犯某种客体的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诸客观事实特征。具体包括:
1. 危害行为(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不当为而为之,即积极的身体表现,如利用自己的四肢,利用物质性工具,利用
动物实施,利用自然现象实施,利用他人实施。
不作为:当为而不为,即消极的不作为。指行为人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务。义务来源:法律规定的义务(如母亲看着孩子饿死而不喂奶),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如将未成年人带入危险的地方玩耍),职务或业务要求产生的义务(如医生有救死扶伤的义务)。
2. 危害结果:是危害行为给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所造成的具体侵害事实,一般作为定性、量刑的标准。
3.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结果与行为有必然的客观的法律联系。
4. 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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