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务员考试公告汇总

重磅!2024年宁夏公务员公告已发布招录1324人

 

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4年全区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13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19日至2006年2月19日期间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9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

    (2)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简称“三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此类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9年2月19日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该政策并曾被录(聘)用人员,不再享受此政策。

    (3)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士兵”定向招考职位,须为宁夏户籍、宁夏生源或在宁夏参军入伍的退役军人。

    (4)报考面向在岗辅警定向招考职位,须在宁夏公安机关连续从事警务工作满5年,且近5年内未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近5年至少有3个年度获考核优秀、市(地)级及以上工作部门奖励或者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称号、荣誉的;②在重特大案(事)件处置、应急处突、抢险救灾、疫情防控,协助打击违法犯罪、重大活动安保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按照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奖励有关规定,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者省级及以上工作部门表彰奖励的;③参加省级及以上公安机关组织的业务技能比武竞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的。

    (5)报考面向具有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经历招考职位,须在宁夏法检系统统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职位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重磅!2023年宁夏公务员公告已发布招录1305人

  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全区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13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期间出生)。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取得高级工、 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

  (2)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简称“三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此类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8年2月1日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该政策并曾被录(聘)用人员,不再享受此政策;

  (3)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定向招考职位,须为宁夏户籍、宁夏生源或在宁夏参军入伍的退役军人;

  (4)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宁南山区九县区和全区所有乡镇)面向当地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聘期累计满5年;

  (5)报考面向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定向招考职位,须为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毕业生;

  (6)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取得报考职位适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202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的合格分数线;

  (7)报考法院、公安、司法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警察职位,须体能测评合格。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磅!2022年宁夏公务员公告已发布招录1147人

 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2年全区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11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2日至2004年2月22日期间出生)。2022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取得高级工、 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

  (2)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简称“三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此类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7年2月22日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该政策并曾被录(聘)用人员,不再享受此政策;

  (3)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定向招考职位,须为宁夏户籍、宁夏生源或在宁夏参军入伍的退役军人;

  (4)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宁南山区九县区和全区所有乡镇)面向当地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聘期累计满5年;

  (5)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取得报考职位适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202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的合格分数线;

  (6)报考法院、公安、司法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警察职位,须体能测评合格。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磅!2021年宁夏公务员公告已发布招录1096人

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1年全区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10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2日至2003年2月22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取得高级工、 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

  7.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2021年2月22日前取得)。以下7类人员报考不受宁夏户籍限制:

  (1)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简称“三项目人员”);

  (2)宁夏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生源地的应、往届毕业生(“生源地”指报考者考入普通高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5)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等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的人员;

  (6)父母或配偶于2021年2月22日前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于2021年2月22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7)我区2021年2月22日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本人与配偶须于2021年2月22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

  (2)报考面向“三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此类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6年2月22日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该政策并曾被录(聘)用人员,不再享受此政策;

  (3)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宁南山区九县区和全区所有乡镇)面向当地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聘期累计满5年;

  (4)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取得报考职位适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2020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的合格分数线;

  (5)报考法院、公安、司法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警察职位,须体能测评合格。

 

重磅!2020年宁夏公务员公告已发布招录1323人

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1年度全区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13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7月13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

  7.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2021年7月13日前取得)。以下7类人员报考不受宁夏户籍限制:

  (1)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简称“三项目人员”);

  (2)宁夏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校宁夏生源地的应、往届毕业生(“生源地”指报考者考入普通高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5)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等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的人员;

  (6)父母或配偶于2021年7月13日前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于2021年7月13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7)我区2021年7月13日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本人与配偶须于2021年7月13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

  (2)报考面向“三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此类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5年9月30日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该政策并曾被录(聘)用人员,不再享受此政策;

  (3)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宁南山区九县区和全区所有乡镇)面向当地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考职位,须聘期累计满5年;

  (4)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须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取得报考职位适用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2019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的合格分数线;

  (5)报考法院、公安、司法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狱医职位除外),须体能测评合格。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磅!2019年宁夏公务员公告已发布招录527人

为满足全区各级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9年度全区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5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8日至2001年3月18日期间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为准;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

 

重磅!2018年宁夏公务员公告已发布招录970人

为满足全区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实施2018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9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3日至2000年3月23日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为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并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的学位证书(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

6.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2018年3月23日前取得)。以下6类人员报考不受宁夏户籍限制:

(1)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以下及《职位表》简称“三项目人员”);

(2)宁夏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全日制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宁夏生源地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5)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且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的人员;

(6)父母或配偶于2018年3月23日前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于2018年3月23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2017年宁夏公务员招录1081人公告

为满足各级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实施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共10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4日至1999年3月24日期间出生)。2017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4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为准;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

6.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2017年3月24日前取得)。以下6类人员报考不受宁夏户籍限制:

①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

②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

③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④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⑤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且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人员;

⑥父母或配偶于2017年3月24日前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父母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2017年3月24日前进行婚姻登记)。

2016宁夏公务员招录1308人公告

根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实施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共130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5日至1998年3月15日期间出生),201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为准;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

(六)2016年3月15日前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

以下人员报考不受宁夏户籍限制:

1.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

2.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5.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且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人员;

6.父母或配偶于2016年3月15日前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须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

2.报考面向“三项目”人员定向招考职位,“三项目”人员必须在宁夏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此类人员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即必须是2011年及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可以报考定向职位。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三项目”定向招考(聘)政策并被录(聘)用人员,不能再享受定向招录政策。

3.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自侦部门检察官助理职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适用地区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参加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

4.报考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系统(以下简称“政法系统”)警察职位的,须体能测评或心理素质测试合格。

4. 5.报考自治区廉政警示教育和案件信息管理中心讲解员职位的,须初选面试合格。

2015宁夏公务员招录1316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组织实施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共13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2015年3月25日之前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口的人员。

(二)以下六类人员报考不受宁夏户口限制:

1.在宁夏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

2.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4.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5.取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且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人员;

6.父母、配偶于2015年3月25日之前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

生源地是指报考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2014海南公务员考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