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

宁夏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各招录机关统一收取拟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材料,由自治区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招录机关集中进行资格复审。

(一)在面试前,各招录机关统一收取拟参加面试人员的相关材料,由自治区公务员局会同有关部门及各招录机关集中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不进行面试职位的报考者一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由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从拔高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

(三)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2023宁夏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公告(可参考下方信息)

地区(部门) 复审时间 复审公告 面试课程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3月27日至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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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监委

3月27日至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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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统战部

3月27日至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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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3月27日至4月2日 查看公告 面试课程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3月27日至4月2日 查看公告 面试课程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3月27日至4月2日 查看公告 面试课程
自治区审计厅 3月27日至4月2日 查看公告 面试课程
自治区国资委 3月27日至4月2日 查看公告 面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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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 (一 资格复审主要复查审核拟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是否具备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户口簿、有效身份证等证件,集体户籍的报考者可提供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二)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三)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执行岗位法官助理,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侦查辅助人员,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职位的报考者,须提供职位要求的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通知单。

    (四)报考要求基层工作最低年限职位的,须提供相关基层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五)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由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六)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者,须提供加分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

    (七)报考定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招考职位的,不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协调相应主管部门对其身份进行核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面向当地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考职位的,须提供《2021年艰苦边远地区面向当地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招考公务员报考者工作经历审核表》(样表见附件3);报考定向“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招考职位的,须提供退伍证或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有关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证明。

    (八)非宁夏户籍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记载本人户口迁移信息的原户口簿,或提供户口迁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宁夏户籍的证明。

    (九)以父母(含岳父母、公婆)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须提供记载父母信息的户口簿以及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以配偶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须提供记载配偶信息的户口簿及结婚证。以配偶为我区2021年2月22日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资格报考的,须提供配偶为我区高层次人才的相关证明及结婚证。

    (十)留学归国人员以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一)职位要求具有各类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的,须提供相应的证件。

    (十二)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