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04 10:02:45 宁夏公安招警考试网 https://nx.huatu.com/zhaojing/ 文章来源:宁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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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取得财产的事实根据不同,善意取得人借以取得财产的行为,除不法处分欠缺处分权这一点外,其他方面均符合法律部门的有效要件。而时效取得财产的人一般在取得财产的占有时是事实取得的。
第六,两者立法的出发点不同。善意取得是基于善意第三人 占有财产的事实,重在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时效取得则是因为原权利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因为法律亦不必再对其加以保护,则重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
第七,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不同,善意取得法律关系中存在三方当事人,分别是原权利人、不法转让人、善意受让人;时效取得中仅有两方当事人即原权利人和时效利益享有人。
第八,取得人取得财产后以原权利人的责任不同。善意取得人取得财产后,原所有人因此蒙受的损失,得向不法转让人追偿,在必要时还可以与善意取得人分担损失。而时效取得中的取得人一旦因时效完成取得财产后,原所有即便因此遭受损失,也不得要求取得人赔偿或共担损失。
第九,适用客体物的范围不同。理论上普通认为,善意取得只能适用于动产,只有少数规定善意取得在特殊情况下适用于不动产,而时效取得则可适用于动产和不动产;在时效取得不动产所有权时,时效取得利益人须为不动产转移所有之登记。
(编辑:宁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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