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8 10:33:05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宁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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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26日公布,其中关于"禁止让刑事在被告人或者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的规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看似十分细小的规定,体现出的是对当事人权益的尊重和对法治精神的遵循,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迈出新的步伐.
长期以来,被告人套着囚服受审已成多地通行之举.事实上,在法院依法正式作出判决之前,法庭中被告人的身份仍然只是"犯罪嫌疑人".穿着囚服出庭受审,容易让公众对当事人形成已经是"罪犯"的判断.
近年来,河南、福建、广东等一些地方对被告人不穿囚服受审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不错的社会反响.在此经验基础上,此次较高法明确提出"禁止穿囚服受审",顺应了现代司法文明的要求,也是对被告人权利的尊重,更加鲜明地体现出对法治精神的遵循.
当然,对在被告人权益的重视,除了"不穿囚衣",还有更多"法治细节"尚可斟酌.比如,法院判决前是否有必要将犯罪嫌疑人的头发剃去?对于不存在暴力威胁的嫌疑人是否需要施加手铐脚镣?应该看到,细节里的公平正义其实更加影响到人们对法治的认知.
与此同时,除了剔除加之于犯罪嫌疑人的"有形标签"外,更多的"无形壁垒"也需冲破.充分犯罪嫌疑人依法诉讼的权利,尊重律师的辩护权,确保审判程序的公正,让"疑罪从无"准则能够广泛地得到遵循,才能更好地捍卫法治正义.
"禁止穿囚服受审"是一小步,但它显现出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大步.在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只有更多"一小步"的积累,才能成就"千里之行",让公平正义真正如阳光照亮国人的梦想,让法治真正成为推动现代中国阔步前行的强大力量.
(编辑:宁夏华图)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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