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0 10:16:49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nx.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宁夏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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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应聘者要认真完成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五)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学校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属于2018年7月前毕业的考生,学校与考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在2018年7月办理聘用手续。2017年已毕业的考生,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登记表》各一式三份,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和学校规定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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