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3 10:39:49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宁夏公务员备考资料领取★
添加企业微信领取资料哦
下列各项中, 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A. 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B. 李某将未成年儿子压岁钱以儿子名义存入银行
C. 收发室孙某将一封重要商业信件交予同事签收
D. 某公司以自己名义卖出委托人委托代卖的产品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162条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另根据《民法典》第19、20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此可知,B项李某将未成年儿子压岁钱以儿子名义存入银行属于代理行为。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61条第2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不属于代理行为。
C项错误,收发室孙某将一封重要商业信件交予同事签收不属于代理行为。
D项错误,某公司以自己名义卖出委托人委托代卖的产品不属于代理行为。
(编辑:宁夏华图)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