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2 15:53:14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nx.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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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笔试较低分数控制线划定。笔试结束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较低分数控制线,并按照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所招聘的人数从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笔试较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第3名笔试成绩(含加分)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对生源少或者性强又急需用人的岗位和面向在宁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项目”服务人员招聘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按达到笔试较低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的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7.报考者于笔试结束20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2.面试前复审。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由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较低分数控制以上考生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3.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结束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资格复审后要填写《2015年下半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应聘者与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各留存一份。
5.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将由招聘单位的区直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局在当地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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