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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格复审人员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网上下载打印)。

  2、中共党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获得高校院系以上单位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或授予表彰奖励的学生,近三年来受过县级及以上党、政、工、团、妇等组织表彰奖励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证书原件及评选表彰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在宁夏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等活动,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并经服务单位推荐的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审核以下材料:

  (1)属选派到村担任科技特派员的,须提供由自治区科技厅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须提供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材料。

  (3)属“三支一扶”的人员,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的证书或出具的证明材料。

  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与选聘资格相关的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资格复审、未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审核完毕后,原件直接退回本人。各类复印件、传真件、证明材料一律留存。

  请拟进入面试人员按上述要求,携带相关资料按时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咨询电话:(0951)6669314, 6669321

  附件:2012年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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