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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日前在《求是》杂志上撰文指出,由于城市化进程和资源、劳动力价格上涨长期不可避免,在经济转型、快速发展阶段,适度、温和的物价上涨不仅是难以避免的,也应是可以承受的。此言一出,舆论哗然。
  其实,如果抽离具体语境,这一观点至少有一部分在理论上是没有错的。“今天的一块钱比明天的一块钱更有价值”(a dollar today is worth more than a dollar tomorrow)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基本理念,除了机会成本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通货膨胀,由于通货膨胀的存在,长期而言价格出现上涨趋势的确难以避免。然而,在物价疯涨一年CPI远超调控目标的背景之下,发改委作为主管物价的部门,此时发表这样的观点,却不免有以此为借口推卸责任的嫌疑。
  况且,即使温和的物价上涨趋势在长期而言或许难以避免,但在过去两年中物价上涨的表现却显然很难用“温和”来形容。消费者价格指数(CPI)是衡量物价上涨的主要指标,从2010年2月CPI升至2.7%后,在年内从破3、破4到破5一路呈波幅式上升;进入2011年后,CPI更是极速狂飙,到7月份一度飙升至6.5%,创下36个月的历史新高,直到2011年底CPI才有初步回落的趋势,但最后仍以全年4.5%的平均水平远超4%的调控目标;直至今年2月,终于因为上一年同期为春节而基数过大制造了3.2%的低位,但一到3月又反弹至3.6%。如果这样的物价疯涨都可以称之为“温和”,那么对温和的定义未免过于广泛了。
  即便是如此疯狂的物价上涨,在发改委看来也许仍旧是“适度”的。对于物价涨幅多少方为适度,彭森在文章中给出的标准是“明显低于经济增速,明显低于居民收入增长幅度”。即使不算这几年动辄上两位数的经济增速,仅以去年明显放缓的9.2%的增速为标准,即使在CPI最高位的7月,6.5%的数字仍是明显低于9.2%的经济增速的。若与居民收入增长幅度相比,就更是“明显低于”了,因为官方数据显示2011年城乡居民的收入增长均在10%以上,但需要注意的是,收入统计呈偏态分布,富人的收入增长幅度大拉升了平均增长幅度,而大部分居民人均收入都低于平均数,一般的年平均工资增长速度很难超过3%-4%,而去年全年CPI都在4%以上。然而,国际上的标准却与发改委的标准不大一样。世界公认的适度通胀为3%,3%以下均属可接受范围,超过3%属通货膨胀,而超过5%的警戒线则为严重通胀,而中国从2010年7月至今CPI一直在3%以上,其中有9个月更是超过5%的警戒线,以国际标准而言,这样的物价涨幅显然并非“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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