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7 09:52:42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nx.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眉山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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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0名(其中:综合类79名、卫生类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的岗位及名额详见《2019年洪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本县范围内的在编在职卫生类技术人员不能报考)。报考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此次考试招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9年9月2日。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条件主要以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以公告中 公布的名称为依据。
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条件)的学历、学位、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日至9月5日18:00,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洪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的学历为承认的学历,报考条件主要以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以公告中 公布的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报考人员应使用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填写《2019年洪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2日至9月6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报考人员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较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较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资格复审、考核中的资格复核和县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较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经初审且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9年9月2日至9月7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人)。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较低生活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较低生活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较低生活金的城镇、农村家庭报考者;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贫困家庭报考者;
3.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报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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