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6 14:50:35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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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种情形小张和小李之间能够成立民事法律关系:
A.小张在一场赌博中输给小李10万元,打了欠条,但逾期不给
B.小张承诺小李,如果小李找到工作就送他一栋别墅,小李欣然同意
C.小张与小李口头约定下班捎带着送他回家,结果小张有事先走了,小李在等待期间家里被盗了
D.小张过马路等红灯时,看到身边小李直接闯过去就要被一辆卡车擦到时,连忙伸手去拉,但小李还是被卡车带倒了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法律关系。
第二步,B项这种情形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这里“如果小李找到工作”是一个条件,而“送他一栋别墅”是一个赠与合同行为,成立民事法律关系,属于附条件的赠与。
B项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这里小张欠小李的10万元属于赌债,赌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不能成立民事法律关系。A项错误。
C项:小张的这种行为属于好意施惠行为,即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加深感情的行为。这种好意施惠的行为不成立民事法律关系。C项错误。
D项:这里小张“连忙伸手去拉”小李是属于一种本能的反应,况且最终并没有实际帮助到小李,故亦不成立无因管理(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者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两人之间不成立民事法律关系。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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