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1 14:39:18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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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商业银行终止的情况
[思维导图]
[答题要点]
1.商业银行因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而终止
(1)被解散:分立、合并或者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
(2)被撤销:吊销经营许可证
(3) 被宣告破产:不能支付到期债务
2. 清算的过程
(1) 被解散:商业银行依法成立清算组
(2)被撤销: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成立清算组
(3)被宣告破产:人民法院组织成立清算组
3.国金局在商业银行终止过程中起到的作用
[参考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商业银行的终止- -般分三种情况。
第一,被解散,商业银行因分立、合并或者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附解散的理由和支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债务清偿计划。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商业银行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清算过程。
第二,被撤销,商业银行因违法行为,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后被撤销的,商业银行终止。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组织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
第三,被宣告破产,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通过上述法律知识我们发现,商业银行因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三者均需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且他们的清算过程都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参与或监督,因此商业银行的终止,体现了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工作的全程性与严谨性。
国金局作为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在商业银行的分立合并等问题上要做好监督工作,在商业银行出现违法违规等情况需要被吊销营业执照时,要仔细审查是否符合被撤销的法定程序,在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时,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清算监督工作。真正履行好作为监督管理部r ]的职责。为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构筑一道坚实的防线。
(编辑:宁夏华图)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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