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9 17:19:32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未知
★宁夏公务员备考资料领取★
添加企业微信领取资料哦
八、笔试合格线和面试人员名单确定
(一)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线,并按照面试开考比例(3:1)分职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特警职位除外)。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特警职位面试人员名单的确定:警务技能测试结束后,分职位依据笔试成绩(含加分)÷2×30%+警务技能测试成绩×40%确定考生排名,按照面试开考比例(3: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定向招考职位和性强、生源少的职位,以及宁南山区九县(区)招考职位,可在全区统一合格线基础上,经自治区公务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适当降低分数段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九、资格复审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应贯穿到整个考录工作全过程。在整个考录工作中,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面试前,由各招录机关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含免笔试人员)报名资格证件,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各招录机关集中进行报名资格复查审核。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经资格复审,复审人员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考计划数;职位无考生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四)经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报名网站公示。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