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9 08:54:54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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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和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决定为县纪委(监察局)等单位公开遴选10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为县国土局防滑办等事业单位公开选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县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选调公务员的范围:白河县县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的范围:全县各级事业单位全额财政供养人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只参加本系统空缺职位的选聘)。
(二)报考条件
1、报考县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其他条件;
(4)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各镇报考人员应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和年龄要求;
(3)各镇报考人员应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2年9月30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本人所在单位不同意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报考者不得报考与遴选机关公务员、选聘单位工作人员有明文规定的有回避关系的职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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