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6 15:06:07 宁夏公安招警考试网 https://nx.huatu.com/zhaojing/ 文章来源:宁夏华图
【导读】华图宁夏公安招警考试网同步宁夏华图发布:宁夏2017年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诉讼的管辖知识点,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宁夏公安招警考试微信号】 ,更多资讯请关注宁夏华图微信公众号(nxsyks),宁夏公安招警考试咨询电话:0951-6028571/6027571 18295188220,微信号:HT15202602573 本文地址:https://nx.huatu.com/2017/0906/1501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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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管辖知识点
在招警考试中的公共基础部分,行政诉讼是的内容之一,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
一、级别管辖
1、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审案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审民事案件:
3、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审案件
4、较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审案件;其他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地域管辖
1、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一般是由被告所在地管辖。
管辖——涉及不动产的纠纷案件,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刑事案件: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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