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5 15:02:21 宁夏公安招警考试网 https://nx.huatu.com/zhaojing/ 文章来源:宁夏华图
【导读】华图宁夏公安招警考试网同步宁夏华图发布:2017宁夏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要点:公安工作的特点(二),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宁夏公安招警考试微信号】 ,更多资讯请关注宁夏华图微信公众号(nxsyks),宁夏公安招警考试咨询电话:0951-6028571/6027571 18295188220,微信号:HT15202602573 本文地址:https://nx.huatu.com/2017/0915/1501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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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工作的特点(二)
行政性与司法性相结合: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责包括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司法等。我国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了公安机关承担的行政性工作和相关的司法性工作。
公安工作的行政性体现了公安机关作为政府机构依法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责。公安工作的司法性体现了公安机关履行刑事法律规定的部分职责,它是中国特色公安工作的鲜明特征。
以上就是公安基础知识要点之公安工作的特点之行政性与司法性相结合,希望可以帮助到考生们,预祝考生们考试顺利!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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