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9 17:14:02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宁夏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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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某因殴打李某被某县公安局一派出所罚款5,张某不服向某公安局提起复议,县公安局撤消了该处罚决定,李某不服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 )。
A.应予受理
B.应不予受理
C.应驳回起诉
D.应告知李某向某市公安局申请复议
2.以下情况能成立共同犯罪的是( )。
A.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
B.缺乏共同意识联络时的同时犯
C.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
D.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
3.某将与其有私仇的李某打昏在地后逃走,此时李某的熟人张某路过,见李某不省人事,遂将其手机、钱包拿走。本案中( )。
A.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没有犯罪
B.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盗窃罪
C.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构成抢夺罪
D.某、张某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
4.从1988年到2004年,我国现行宪法先后进行了四次修正。其中“将乡镇人大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是在( )。
A.1988年的个宪法修正案
B.1993年的个宪法修正案
C.1999年的第三个宪法修正案
D.2004年的第四个宪法修正案
5.下列中不属于民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 )。
A.甲、乙两公司之间发生的买卖合同纠纷
B.某与其弟弟之间因继承发生的纠纷
C.何某与其所供职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D.李某与某派出所因罚款数额产生的纠纷
1.答案: A
【解析】:行政诉讼中原告资格的构成要件。原告是承担具体行政行为法律后果或受其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特定情况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使不是直接相对人,但只要其有足够充分的理由认为其权益受到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影响,也可以成为行政诉讼原告。只要原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就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另外《较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也规定: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答案: D
【解析】:考查要点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所以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的,不成立共同犯罪,A选项错误。共同犯罪需要有共同犯罪的故意,所以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以及故意内容不同,都不成立共同犯罪。因此B、C选项错误。
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是在共同犯罪故意支配之下的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成立共同犯罪,故正确答案为D。
3.答案: B
【解析】:某与张某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没有共同的犯罪意思表示,二人的行为是各自独立完成的,故不构成共同犯罪。D项排除。
某故意伤害李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借李某“不省人事”之际,拿走“手机、钱包”,构成盗窃罪。故正确答案为B。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主体是二人以上,各犯罪人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侵犯的对象,是、集体或个人的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4.答案: D
【解析】:从1988年至2004年,我国共进行了四次宪法修正案,其内容分别为:
1988年宪法修正案:(1)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从而确定了私营经济在我国的法律地位。(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从而有效保护我国的土地资源。
1993年宪法修正案:(1)增加了“坚持改革开放”内容,将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修改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使的奋斗目标更为科学和实事求是。(2)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3)取消了“农村人民公社”,确认“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法律地位。(4)将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的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以利于发挥县级政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1999年宪法修正案:(1)将邓小平理论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并列写入宪法,确认邓小平理论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指导地位。(2)确认了我国现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3)删去了“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提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2004年宪法修正案:(1)“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2)“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3)新增“尊重和人权。”(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故正确答案为D。
5.答案: D
【解析】:民商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商法(包括商主体法和商行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海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等。
A、B、C 三项的主体地位是平等的,涉及的都是财产关系,属于民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D 项中的某派出所属于行政机关,李某和派出所之间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由行政法调整。故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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