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4 10:10:00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宁夏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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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5日至1997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 2016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性较强的职位外, 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中央机关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 报考人员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 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 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 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 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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